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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2024-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4-038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能”)以实际行动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获得感,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聚焦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主营业务为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及建设运营,主要包括风能发电、光伏发电和生物质能发电供热等,公司始终坚持以项目开发为基础、以资本运作为抓手、以科技创新为驱动的战略,聚焦新能源及相关领域主业,全力增强核心竞争力,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截至2023年底,公司累计新能源发电控股装机容量166万千瓦,权益装机容量138万千瓦,资产总额164.44亿元,归母净资产64.16亿元,2023年累计发电量32.13亿千瓦时,实现营业收入19.46亿元,归母净利润4.72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58%。

2024年,公司将继续聚焦主责主业,践行国家“双碳”重大战略部署,坚持项目为先,加快推进集中式光伏、分布式光伏、新型储能项目等的建设工作,加大项目资源储备力度,积极参与新一轮省管海域海上风电竞争性配置工作,组织开展省内分散式风电资源摸排工作并着手制定开发方案,全力谋划争取大基地项目,稳妥推进项目市场化并购;深化改革赋能,谋划开展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探索改革发展路径,释放经营发展活力;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推动科技创新与经营管理深度融合,做好电力市场化改革、绿电交易、碳交易等领域的研究,注入绿色发展新动能。

二、持续稳定分红,注重投资者回报

公司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在专注主业、提升业绩的同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制定了《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使广大投资者充分享受到公司发展带来的持续的收益和回报。2024年,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4亿元。2021-2023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3.36亿元,占同期年均归母净利润比例约80.19%,自公司2018年上市以来,已累计现金分红7.69亿元。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发展,不断扩大公司装机规模,增强核心竞争力,努力提升经营质效,积极回报股东。

三、强化创新驱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密切关注行业发展新趋势、新方向,深入研究新业态、新模式,立足自身禀赋、行业特点和发展优势,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全面推动公司产业、技术、管理等方面创新,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化产学研融合发展,加强与龙头企业、科研院校在新型光伏发电技术、海上风电等领域合作,2024年,公司积极参与建设高水平科技研发协同平台,参股设立江苏省国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升公司科技创新能力。二是深入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绿电制氢、新型储能、新型光伏组件、智能运维等方面技术研究,力争在新型光伏组件技术、新能源智能运维系统等项目创新上取得实质性成果,加快创新技术应用和成果转化,不断提升公司运营效能。

四、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有效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多渠道增进与投资者的双向交互沟通,与投资者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日常,公司通过电话、邮箱、上证e互动、接待现场调研、线上会议等多样化方式与投资者保持畅通交流。常态化召开年度、半年度及季度业绩说明会,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切,通过文字互动、视频解析、参加集体业绩说明会等多种交流方式,提升投资者参与感和获得感,提高交流质量和成效。同时,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监管最新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制作可视化报告、业绩长图和业绩海报等对定期报告进行解读,通过社交媒体等渠道传播,方便更多的投资者认识公司、了解公司。

2024年,公司将持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加强ESG建设,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针对性、有效性及可读性,继续探索建立多层次良性互动的交流机制,主动、及时、高效回应投资者诉求与关切,向投资者展现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对企业发展的信心。

五、完善公司治理,夯实规范运作基础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建立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推进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化运作。2024年3月,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最新规定,修订完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明晰独立董事职责定位等,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充分保障独立董事履职,发挥其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未来,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健全公司治理运行机制,结合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修订与颁布实施,全面梳理公司基本管理制度,适时修订相关内部制度与规定,确保公司制度与监管规则有效衔接。同时,公司还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推动实现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效能,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坚持守法合规运营底线,以现代企业治理理念为指引,持续健全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体系,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形成发展合力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关键少数”的规范履职工作,按照要求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与监管机构举办的各项培训活动,并及时传达有关监管文件和精神,督促其加强对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新规等的学习,强化守法合规意识,切实提高履职尽责和风险防控能力。为充分调动经理层成员在经营管理上的积极性,公司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强化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提升管理效能。

2024年,公司将继续与相关各方保持密切沟通,加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与公司、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约束,针对“关键少数”组织开展或参加专项培训,持续强化“关键少数”履职能力、合规意识,督促责任落实,共同推动公司实现长期稳健发展。

七、其他说明

本行动方案尚需公司董事会审议。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和外部环境做出的规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方案的实施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