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4-5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4-51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8月18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鹏程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53)及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54)。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55)。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对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董事陆鹏程、赵恕昆、刘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度未达行权条件及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和以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对应公司2023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第一个行权期项下的392.2万份(最终以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注销份额为准)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度未达行权条件及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6)。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董事陆鹏程、赵恕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99元/股调整为5.72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7)。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董事陆鹏程、赵恕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董事会“防风险”的作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说明见附件)。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制定《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制定了《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公司《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内部审计操作规范》同时废止。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陆鹏程先生、赵恕昆先生、刘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8)。
公司提名委员会已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赵峡先生、王天翼先生、韩国瑞先生、张建良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8)
公司提名委员会已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为配合业主方生产规划,拟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计划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的项目继续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9)
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60)。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实施方案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强化经营管理人员契约化管理的要求,公司制定了经理层成员2024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和2024年-2026年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董事会同意并授权董事长与经理层成员签订相关文件。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6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附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说明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说明
■
注:
1. 因增加、修改条款而致使原条款序号发生变更(包括原条款引用的序号变更)均根据变更后的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2.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其它条款内容不变。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4-52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8月18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达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度未达行权条件及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
本次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在董事会获得的授权范围内,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董事会本次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在董事会获得的授权范围内,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股东推荐,监事会提名董达先生、闫立超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向其他项目,是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充分结合了公司情况及财务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4-55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国际”“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编制了本公司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0号)同意,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96,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公司实际已公开发行了96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60,0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666,037.7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4,333,962.26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3月25日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19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具体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下属全资子公司中钢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设备”)、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为“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6)。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及中钢设备在江苏银行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96,000.00万元,扣除已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1,452.00万元后,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4,548.00万元,已于2021年3月2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办理了中钢国际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账户结息42,147.82元已转至中钢设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钢国际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如下:
■
三、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733.8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7)。公司已于2021年4月13日使用募集资金107,338,814.94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金额不超过5亿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3)。公司已于2021年11月8日将上述5亿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9个月,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全部归还募集资金及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89)。公司已于2022年8月5日将上述4.5亿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0个月,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全部归还募集资金及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71)。公司已于2023年6月1日将上述4.5亿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全部归还募集资金及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52)。公司已于2023年12 月5日将上述3亿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9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闲置募集资金以大额存单或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以大额存单或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将闲置募集资金以大额存单、定期存款方式存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9)。截至2021年6月7日,以大额存单、定期存款方式存储的闲置募集资金及利息收益400,186,666.67元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受全球镍矿供应量下降,特别是印尼镍矿出口禁令的影响,业主对募投项目工艺进行了局部调整,加之项目所在地遭遇罕见极寒天气等不利影响,内蒙古(奈曼)经安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镍铁合金EPC总承包项目的实施较原计划有所延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银行票据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38)。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置换以银行票据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款81,822,760.18元。
公司于2022年8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对中钢设备增资10亿元,其中用于增资款的募集资金仍按照原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使用,即补充流动资金和用于内蒙古(奈曼)经安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镍铁合金EPC总承包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68)。公司已于2022年8月5日将增资款中的募集资金划入中钢设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商业承兑汇票及通宝产品(指中钢设备有限公司在欧冶金服平台上给供应商开具的应付账款电子债权凭证)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使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53)。截至 2024年6月30日,已置换以商业承兑汇票及通宝产品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款9,155,337.20元。
2023年,为配合业主高铁低镍合金矿热炉技术改造以及后续的炼钢及轧钢项目建设,确保镍铁冶炼炼钢及轧钢全流程的同步投用,业主与我司协商一致,拟将募投项目工期后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表:
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4-56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度未达行权条件
及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度未达行权条件及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对应公司2023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第一个行权期项下的392.20万份(最终以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注销份额为准)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制定〈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制定〈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意见。
(二)2022年12月1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同时公司将包括拟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等信息的名单在公司内部网站向公司全体员工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9日。截至2022年12月29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三)2023年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意见。
(四)2023年4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3﹞100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五)2023年4月2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七)2023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度未达行权条件及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依据、原因及数量
(一)注销依据
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公司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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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计划规定行权。反之,若行权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将激励对象所获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注销。
(二)注销原因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G11018号),公司2023年加权净资产收益率11.07%;以2021年归母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复合增长率8.33%。前述两个指标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的要求。
(三)注销数量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2023年度未达行权条件,公司将对第一个行权期项下的392.2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最终以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注销份额为准),具体数量及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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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和骨干员工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在董事会获得的授权范围内,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注销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注销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安排;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安排;本次注销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3. 监事会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4.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4-60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预算情况、审计工作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 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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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郭顺玺近三年从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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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钟强近三年从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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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控制复核人郭健近三年从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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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为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31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25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60万元。
上期审计费用283.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229.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4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31.50万元,增加比例为11%。审计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目前在手执行项目较多,海外项目现场增加,预计审计工作范围、工作内容都较上期有所增加。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任务,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有关工作提出了积极建议,工作质量及服务表现良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符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增加的审计费用符合实际审计工作需要,提议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4-61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下转27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