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京能热力 公告编号:2024-039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详见“第十节 五、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4年1月9日,公司完成变更注册地址、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址由“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三区4号楼5层01室”变更为“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8号院3号楼9层908”,公司注册资本由202,80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263,64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注册资本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2、2024年1月12日,京能集团和赵一波先生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的表决权委托期限届满,京能集团和赵一波先生的一致行动关系亦自动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已按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及相关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4、公司于2024年6月完成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20日。权益分配方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3,6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0.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1,091,2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5、公司于2024年1月5日成立子公司华通绿源(北京)供热有限公司,是公司为落实“十四五”规划,实现副中心供热高质量发展,以通州区供热市场合作为起点创办的综合能源服务公司。
6、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成立子公司江苏京能知己新能源有限公司,是公司为了落实“十四五”规划,高质量发展京外热力业务,关注南方经济发达地区供热/制冷市场,探索相关技术路线和商业模式,实现效益新增长而设立的综合能源服务公司。
7、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成立子公司北京京热张家湾热力有限公司,是公司为落实“十四五”规划,开展张家湾设计小镇及其周边进行综合能源供应市场的开发、建设和运营而设立的综合能源服务公司。
8、公司于2024年8月9日成立子公司北京京能未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为落实“十四五”规划,实现昌平区可再生能源供热高质量发展,以昌平区供热市场合作为起点创办的综合能源服务公司。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京能热力 公告编号:2024-037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分别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4、会议由副董事长高庆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丁理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并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工资总额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因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4,999.14万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关联董事丁理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定向资产支持(商业)票据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定向资产支持(商业)票据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拟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北京市丰台科学城中核路11号3层会议室,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京能热力 公告编号:2024-038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监事会主席李海滨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对公司在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进行了客观、充分的评估。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增加2024年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定向资产支持(商业)票据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发行资产支持票据,可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产。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定向资产支持(商业)票据项目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京能热力 公告编号:2024-041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和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将与关联方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下属子公司发生向关联方购销产品、提供及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183,374.00万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本次拟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4,999.14万元(含税)。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后,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总计不超过188,373.14万元(含税)。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丁理峰先生已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京能集团及赵一波先生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增加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北京上庄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76883107
法定代表人:邓建平
注册资本:77,553.836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06月15日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西马坊村村委会院内西平房一间
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电力供应;热力供应;太阳能发电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会议服务;物业管理;销售机械设备、机动车充电桩充电、分布式交流充电桩。(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北京上庄燃气热电有限公司总资产1,883,477,174.58元,净资产800,818,806.27元;2024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47,343,849.80元,净利润11,404,800.05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北京上庄燃气热电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京能集团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北京上庄燃气热电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北京京能能源技术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J8863Y
法定代表人:梅东升
注册资本:7,4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04月03日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北里西区13号楼1-3层配套A1层101室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咨询;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商标代理;商标转让;版权代理;版权转让;版权贸易;税务咨询;税务代理;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金属制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机器人制造(限分支机构经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7月31日(未经审计),北京京能能源技术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08,459,913.76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38,536,840.28元;2024年1-7月,实现营业收入23,064,282.0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06,446.03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北京京能能源技术研究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京能集团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北京京能能源技术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京热(乌兰察布)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902MA0QG0RMXL
法定代表人:杨玲江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08月21日
公司住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兴工路中段南侧
经营范围:热力(制冷)生产和供应;集中供热(冷)、清洁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锅炉房及辅助设备改造、维修及安装;热力管网、热力站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及维修;热力(制冷)、空调(通风)管道和设备的施工、安装、调试;水电安装和维修;施工总承包;供热(制冷)服务和技术开发、咨询、培训、转让及推广应用;仓储服务;销售蒸汽、热水、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空调制冷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水暖建材;煤炭、水、电代销;煤灰煤渣销售和利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京热(乌兰察布)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103,255,707.69元,净资产288,491,530.45元;2024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3,564,338.99元,净利润22,303,907.69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京热(乌兰察布)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京能集团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京热(乌兰察布)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京热(潜江)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9005MA49ADAQ9A
法定代表人:李秀军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08月20日
公司住所:潜江市广华办事处广王路1号(华美小区广华社区服务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发电技术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能量回收系统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京热(潜江)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515,223,161.56元,净资产83,524,007.76元;2024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8,149,095.69元,净利润703,359.44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京热(潜江)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京能集团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京热(潜江)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为依法持续经营的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并能按约定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相关的资金结算均在合理范围内进行。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及依据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各方如根据实际情况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分别签订协议,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且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增加的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业务需要,关联交易参考市场价格进行定价,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关于京能热力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京能热力 公告编号:2024-042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定向资产支持(商业)票据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本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定向资产支持(商业)票据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所持有的应收采暖费债权作为基础资产,注册发行定向资产支持(商业)票据(以下简称“ABCP”),拟发行规模为2亿元。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定向资产支持(商业)票据概述
本次注册发行ABCP拟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亿元,优先级定向资产支持(商业)票据计划存续期限为单期不超过1年,次级定向资产支持(商业)票据计划存续期限为3年。本次拟发行ABCP的规模、期限等有关因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二、定向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的基本情况
1、基础资产
本次发行ABCP的拟入池基础资产为公司所持有的应收采暖费债权。
2、拟发行ABCP的情况
(1)发行规模:拟发行规模为2亿元,其中优先级拟募集规模不超过1.9亿元,次级拟募集规模不超过0.1亿元
(2)发行期限:计划存续期限为3年(暂定,以实际发行为准)
(3)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4)注册申报机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5)发行时间:计划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注册发行,具体发行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
三、定向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的授权事项
为提高本次公司发行ABCP相关工作的效率,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ABCP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结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注册发行ABCP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总规模及单期发行规模、产品期限、产品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评级安排、增信措施等;
2、聘请为本次注册发行ABCP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办理本次注册发行ABCP相关事宜;
3、办理本次注册发行ABCP涉及的申报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ABCP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相关必要的手续;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ABCP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根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市场实际情况,对本次注册发行ABCP的具体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ABCP有关的其他事项;
6、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本项目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ABCP项目的开展将有利于优化公司现金流,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收费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2、风险提示
上述业务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同意,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审核为准。具体实施还将受到政策环境和市场利率水平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京能热力 公告编号:2024-043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9月18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1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科学城中核路11号3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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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
议案1、议案2和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关联股东将对议案4进行回避表决,同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对提案100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2、对于逐项表决的提案,将逐项表决提案本身(简称“一级提案”)投票视为对其下各级子议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以书面信函、传真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登记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9:00-12:00,13:00-16:00
4、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科学城中核路11号。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凌宇、李雷雷
联系电话:010-83934888
电子邮箱:jnrl@bjjnrl.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科学城中核路11号
邮政编码:100070
6、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893”,投票简称为“京热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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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说明: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累积表决票数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与应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股东监事人数之积,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数总额下自主分配。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署(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性质:
受托人签署: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京能热力 公告编号:2024-044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2024年半年度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与商誉形成有关的资产组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况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24,236,158.10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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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应收账款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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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划分为风险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逾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收益,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账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2.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计量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时,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考虑了以下因素:
①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②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③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④债务人所处的法律、监管、市场、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公司根据款项性质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押金、保证金、备用金、代扣代缴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2:其他
其他应收款组合3: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及实际控制人款项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收益,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其他应收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利息”、“应收股利”或“其他应收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3.长期资产减值计提方法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24,236,158.10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21,615,825.49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2,620,332.61元,合计减少利润总额的金额为24,236,158.10元。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