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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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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01版)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9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533,202.73元,转回信用减值准备48,537.86元。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说明

(一)2024年上半年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变化情况

经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本报告期内各项减值计提及其他变化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计提说明

1、计提应收款项坏账损失的情况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2、计提存货跌价损失的情况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3、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公司对当期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发现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因此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533,202.73元,转回信用减值准备48,537.86元,合计减少公司本期利润总额1,484,664.87元,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无影响。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有关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7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13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工业新区东海大道2887号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3日

至2024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见2024年8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2、3、4、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5、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受托人本人身份证、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方式: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传真或者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4年9月12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3:30一15:00。

(四)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浙江省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海大道2887号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电话:0573-86026183

传真:0573-86115251

邮箱:leadshow@lead-show.cn

联系人:唐庆芬

公司地址:浙江省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海大道2887号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满足公司实际业务管理需要,明确职责划分,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和未来发展规划,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优化等事宜。

本次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件: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4年5月修订)》及相关规定,现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翔股份”)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20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906,75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64元/股。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3,368,070.00元,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合计人民币22,968,924.55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330,399,145.45元已于2022年5月16日全部到账。各项发行费用合计41,377,063.22元,除已从募集资金中直接扣除的保荐承销费用外,需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付的发行费用共计18,408,138.6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1,991,006.78元。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天健验〔2022〕6-2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情况为:

金额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制定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不存在违反《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订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中国农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县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截至2024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IPO项目募集资金人民币1,460.08万元,完全用于募投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者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无其他特殊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公司拟在“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不变的情况下,相应减少“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计划投入金额1,000万元,增加“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计划投入金额1,000万元,总募集资金在前述项目之间进行调配。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地址的议案》,公司拟在“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变的情况下进行内部结构调整,增加建筑工程费用,减少设备购置费用;拟在“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不变的情况下,增加建筑工程费用,减少设备购置费用,同时优化新增部分窗帘设备;拟将“墙面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址由“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工业新区东海大道2887号”变更为“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秦联路3700号”。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了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2024年上半年

编制单位: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根据前期项目实施情况,2023年11月2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

备注:本报告中所有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