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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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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2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10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9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武汉市中信泰富大厦3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10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4年8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本次大会提案1.00为特别决议提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本人持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注明联系电话。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11、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武汉市中信泰富大厦38楼航锦科技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是静怡

电话:027-82200722

传真:027-82200882

邮箱:zqb@hangjintechnology.com

5、现场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10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18”,投票简称为“航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1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10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7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37.95元/股(含)(经调整)。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截至2024年8月27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2,356,66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8194%,最高成交价为30.1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15元/股,成交总金额274,910,993.9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未实施完毕。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原因及内容

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同,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长期投资价值,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原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原回购股份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三、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因本次回购方案尚未实施完毕,最终注销股数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为准,回购股份注销后的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待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确定。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有利于提高每股收益,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尚待履行的程序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并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办理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进行披露。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10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0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10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2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10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武汉市中信泰富大厦38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会董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蔡卫东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公司拟将原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原回购股份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因本次回购方案尚未实施完毕,最终注销股数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为准,回购股份注销后的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待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办理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公司董事会定于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时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2)。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10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