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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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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4版)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限售期的激励对象为248人,其中4人离职,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43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47,84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9%。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份数量如下:

单位:万股

注:1、“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是按照公司2020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即每股转增0.4股)进行调整后的数量,则“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也相应调整。

2、本次解锁激励对象中韩健、张玉清为公司董事、高管,其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与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限售安排、解除限售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4、公司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进行表决。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对243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四个限售期届满后按规定解除限售,同意公司为其办理相应解除限售和股份上市手续。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认为: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43名激励对象主体资合法、有效,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47,84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核查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43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47,84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573,707,440股的0.39%。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其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为上述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和股份上市手续。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解除限售、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解除限售、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莱克电气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莱克电气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莱克电气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莱克电气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5、《莱克电气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6、《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4-042

债券代码:113659 债券简称:莱克转债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大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均行使了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1) 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 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43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47,84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573,707,440股的0.39%。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其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为上述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和股份上市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40名激励对象在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得分未达“100”以及4名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95,44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4-041

债券代码:113659 债券简称:莱克转债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8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倪祖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韩健先生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韩健先生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