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8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908 公司简称:牧高笛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24-043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 232号《关于核准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69万股,发行价格16.3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73,215,3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5,070,000.0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8,145,3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3月1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060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本年度使用金额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管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管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

2017年3月,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9年1月,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9年5月,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专户销户的公告》,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按计划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在销户前所产生的利息已经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及保荐机构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0年4月,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年5月,“牧高笛全渠道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对应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和丰支行账户中资金余额已全部转入同一项目的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募集资金专户中。为方便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公司于2020 年5月21日办理完毕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和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子公司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签署的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0年7月,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专户销户的公告》,终止“牧高笛仓储中心及产品展示厅项目” ,并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后续收到的利息、理财收益等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2020年6月22日,公司将“牧高笛仓储中心及产品展示厅项目”对应的浦发银行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在销户前所产生的利息已经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及保荐机构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2年2月,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天野户外用品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2年7月,公司将“牧高笛全渠道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对应的渤海银行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全部转入“智能装配仓储一体化项目”对应的中信银行账户后,办理了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子公司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署的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4年上半年,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1.25亿(含1.25亿)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投资,该1.25亿元理财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鉴于公司“智能装配仓储一体化项目”一期建设工作已完成并正式投入生产,经公司管理层充分研究论证,项目一期可以满足现有业务配套和保障能力。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股东价值更大化,经公司2024年4月2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24年5月20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调整“智能装配仓储一体化项目”总体投资规模,终止“智能装配仓储一体化项目”二期建设,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上述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于2024年8月8日实施完毕。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变更的募投项目为“牧高笛‘一站式’营销渠道建设项目”和“牧高笛O2O管理系统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全渠道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拟投资总额为16,386.90万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牧高笛实施,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6,386.90万元。

2019年募投项目“牧高笛仓储中心及产品展示厅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完工期限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募投项目“牧高笛全渠道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完工期限延期至2024年1月15日。

2020年变更的募投项目为“仓储中心及产品展示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募投项目“牧高笛仓储中心及产品展示厅项目”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后续收到的利息、理财收益等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已完成,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548.13万元。

2022年变更的募投项目为“牧高笛全渠道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智能装配仓储一体化项目”,拟投资总额为20,625.13万元,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衢州天野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实施,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7,063.88万元。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期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2018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缓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鉴于户外运动行业实体零售业的持续下滑,行业增速放缓、利润下降、竞争加剧的原因,公司暂缓实施“牧高笛‘一站式’营销渠道建设项目”、“牧高笛O2O管理系统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和“牧高笛仓储中心及产品展示厅项目”。

2018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牧高笛‘一站式’营销渠道建设项目”和“牧高笛O2O管理系统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16,386.90万元变更投入到新募投项目“牧高笛全渠道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实施。2019年1月14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19年6月12日、6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牧高笛仓储中心及产品展示厅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完工期限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5月27日、6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五次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仓储中心及产品展示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随着近几年宏观经济下行,零售业增速放缓,此外运动、休闲、时尚品牌陆续跨界户外市场,进一步加剧了市场竞争激烈程度,因此,公司2020年的品牌营销网络建设与生产基地建设节奏必然随着公司业务增速放缓以及疫情影响而适时放缓,故当下仓储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已不足,且公司现有仓储面积充裕且已满足业务需求,仓储项目的终止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经营开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牧高笛仓储中心及产品展示厅项目”予以终止,并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后续收到的利息、理财收益等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12月15日、2020年12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牧高笛全渠道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完工期限延期至2024年1月15日。

2022年1月7日、1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为保障项目效益仍将继续实施审慎的线下开店策略,若继续延长原项目的实施过渡期,会使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也会使项目能否如期完成的不确定性增大,为提升公司的自动化包装和智能化仓储水平,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变更“牧高笛全渠道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专户余额投入“智能装配仓储一体化项目”,以满足业务增长导致的仓储面积新增需求,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智能装配仓储一体化项目”可以提升公司的自动化包装和智能化仓储水平,提高公司的业务配套和保障能力,减少多处租赁仓库,降低仓库租金与物流管理难度。鉴于“智能装配仓储一体化项目”是辅助性项目,其为公司带来的经济效益是间接体现的,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1-6月

编制单位: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中相关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部分系利息及理财收益。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系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中用途发生变更的部分金额。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24-047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

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29 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林海波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林海波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林海波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在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将由公司董事长陆暾华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 30 日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24-045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上午在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8月19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陆燕蓉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并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规范运作。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3)。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24-044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下午在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8月19日通过邮件的方式传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陆暾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为公允地反映了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的规定,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徐静女士为公司首席运营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特此公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24-048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资格审核,同意聘任徐静为公司首席运营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截至目前,徐静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徐静简历

徐静女士:女,中国国籍,1978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MBA。最近5年一直担任公司董事、外销业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外销事业部总经理。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24-046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二号-服装》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品牌运营业务2024年1-6月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实体门店变动情况

备注:大牧:牧高笛MOBI GARDEN,指公司户外露营装备品牌。

小牧:牧高笛鹿标MOBI GARDEN URBAN,指公司户外鞋服品牌。

二、报告期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3,443.57万元,同比下降2.91%;其中:OEM/ODM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2,308.75万元,同比下降2.06%;自主品牌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1,134.82万元,同比下降3.78%。品牌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报告期内直营店和加盟店的盈利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报告期内线上、线下销售渠道的盈利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