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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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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091 证券简称:深城交 公告编号:2024-03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301091证券简称:深城交公告编号:2024-040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总金额为38,775,141.10元,具体明细如下:

注1:上述表格减值损失以“-” 号填列。

注2:上述商誉减值损失系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深圳新视达视讯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市城市与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时,因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而确认商誉,这部分商誉在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时相应予以计提减值。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各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确认方法如下: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2、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

3、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8,775,141.10元,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总额38,775,141.10元。上述资产减值准备仅为按相关政策进行的预估计提,相关的收款权利并未随之减少或灭失,不会对公司运营资金及现金流产生影响,且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实际核销应收款项的情况。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证券代码:301091证券简称:深城交公告编号:2024-038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2021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6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6.50元,共计募集资金146,0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37,871.0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 108号)。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差额系公司发行费用中发行手续费通过自有账户支付,未通过募集资金账户进行支付。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3年4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14,279.73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使用14,279.73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3. 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说明

2023年10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1,889.29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有效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目前“企业数字智慧化管理提升项目”已按照计划完成了部分软硬件改造升级和系统集成。“企业数字智慧化管理提升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公司业务战略转型、组织架构与流程的优化进行相应调整,同时需与公司总部建设项目同步,为增强公司经营稳定安全,保证投资项目质量和募集资金效益最大化,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虑,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定将“企业数字智慧化管理提升项目”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截至2024年6月30日,“企业数字智慧化管理提升项目”实际已完成投资总额3,361.35万元,完成计划投资总额的84.02%。

“深圳总部建设项目”自开工至今,外部环境等客观因素对项目可开工时间和工程施工进度有所影响,使得项目整体建设进度未达预期。为维护好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虑,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公司已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并将“深圳总部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延长至2024年6月30日。

截至2024年6月30日,“深圳总部建设项目”已完成总体建筑施工且整体装修工作已基本完成,公司人员于2024年7月陆续搬迁至龙华设计产业园总部大厦,但因项目建设款项结算工作尚未完成,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投入金额23,186.54万元,投资进度76.45%,剩余募集资金将在后续工程结算完成后进行支付。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深圳总部建设项目、城市交通整体解决方案业务能力提升项目、研发创新中心项目、企业数字智慧化管理提升项目因作用于公司整体运营且尚未投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资进度大于100%主要系该项目部分投入资金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利息收入所致。证券代码:301091证券简称:深城交公告编号:2024-035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定期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龙华设计产业园总部大厦1栋120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林涛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6月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6)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定期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301091证券简称:深城交公告编号:2024-039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定期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龙华设计产业园总部大厦1栋1201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谭国威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6月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6)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定期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