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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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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91 公司简称:阳煤化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2024-038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20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双塔西街72号潞安戴斯酒店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20日

至2024年9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登记手续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双塔西街72号潞安戴斯酒店

3、登记时间

2024年9月18日-19日8:30-11:30、15:00-17:30。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在委托授权书中须明确载明对股东大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赞成或反对意向,未明确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

5、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晓丹

联系电话:0351-7255821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双塔西街72号潞安戴斯酒店

六、其他事项

现场会议会期预定半天。会议期间如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4-036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和《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化工》的要求,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4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收入、产量及销量实现情况

备注:表中销售收入为不含税收入。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化工产品均为市场价格公开的成熟产品,销售价格变动趋势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一致。2024年上半年公司主要产品除双氧水价格同比上涨外,其他主要产品价格均不同程度下跌。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1-6月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销售均价):

(二)2024年1-6月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1、煤炭采购价格较去年同期下降16.23%;

2、工业盐采购价格较去年同期下降2.27%;

3、动力电采购价格较去年同期下降13.08%。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4-035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8月28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到会董事为:马军祥、朱壮瑞、孙燕飞、赵哲军、孙晓光、高峰杰、王东升、李文华、金安钦)。

(五)公司监事知晓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认为:

1.《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出具本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公司参与《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上半年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正元氢能项目贷款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河北正元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元氢能)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保证正元氢能煤炭清洁高效综合利用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同意正元氢能办理10.4亿元项目贷款,综合成本不高于3.95%,期限不超过11年,由正元氢能以自有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正元集团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为扣除正元集团抵押物覆盖金额后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以上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4-037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正元氢能项目贷款及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河北正元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元氢能”);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融资情况:正元氢能拟办理以中国银行沧州分行为主的银团借款10.40亿元,期限不超过11年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累计担保金额为93,862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已实际为正元氢能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33,59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57.73亿元人民币,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约为128.48%;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57.73亿元人民币,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约为128.48%。

一、融资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融资及担保基本情况

正元氢能为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保证正元氢能煤炭清洁高效综合利用项目(以下简称“二期项目”)顺利实施,正元氢能拟办理以中国银行沧州分行为主的银团借款10.40亿元,期限不超过11年,公司对其中93,862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融资担保无需提供反担保。

(二)公司就上述融资及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正元氢能二期项目贷款的议案》,同意正元氢能办理10.4亿元项目贷款,期限不超过11年,由公司对其中93,862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项目贷款及公司提供担保事项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正元氢能项目贷款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河北正元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河北省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化工一路北侧

4、法定代表人:王卫军

5、注册资本:110500万元

6、经营范围:氢气、水蒸汽、二氧化碳尾气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尿素、硫酸铵(危险化学品除外)、水蒸汽、二氧化碳尾气(压缩的或液化的除外)、氨、硫磺、氢气的生产及销售(《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11月11日);场地租赁;房地产开发;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正元氢能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20,499.24万元,负债总额为349,497.15万元,净资产为171,002.09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261,028.13万元,净利润为10,046.23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正元氢能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483,004.59万元,负债总额为312,736.11万元,净资产为170,268.48万元。2024年1-6月营业收入为103,433.86万元,净利润为-1,106.47万元。

8、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系:正元氢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融资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正元氢能办理以中国银行沧州分行为主的银团借款10.40亿元,其中:中国银行沧州市中捷临港支行5.4亿元,交行沧州渤海新区支行3亿元,华夏银行沧州分行2亿元,期限不超过11年,公司对其中93,862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贷款及担保目前尚未签订具体协议,在事项发生时将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签署贷款及担保文件,签约时间、贷款及担保金额、期限等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融资担保有利于正元氢能二期项目顺利开展,将专项用于项目建设。正元氢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较全面掌握其运行和管理情况,并对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该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本次融资贷款将专项用于二期项目建设,担保系公司支持子公司正常生产运营,为保证项目顺利完成,公司同意正元氢能办理10.4亿元项目贷款,综合成本不高于3.95%,期限不超过11年,由正元氢能以自有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正元集团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为扣除正元集团抵押物覆盖金额后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项目贷款及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57.73亿元人民币,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约为128.48%。

本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57.73亿元人民币,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约为128.48%,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