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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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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秦东召集并主持,应出席11人,实际出席11人,其中独立董事蒋荣光、李蕊爱、孙水泉、李端生以视频会议方式参加并通讯表决。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结合自身履行可持续发展情况及利益相关方关注的问题,编制了公司《2023年可持续发展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其他文件。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孝林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结合自身履行可持续发展情况及利益相关方关注的问题,编制了公司《2023年可持续发展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其他文件。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