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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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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4-04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PHUA LEE MING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4-045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PHUA LEE MING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含3位独立董事),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认为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等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及《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4-046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谭慧姬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认为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等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及《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4-048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将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23号)文件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万股,发行价格15.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19,100,000.00元,扣减不含税发行费用53,324,7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65,775,300.00元。该次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7月23日全部到位,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9]4832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4年上半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597,710.70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165.73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09,623,976.94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3,850,645.50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与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龙华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10月15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科瑞”)、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张家边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2月12日公司及深圳市科瑞技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瑞科技”)与深圳农村商业银行龙华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75590332491080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张家边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201102172920013197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662686880、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443899991010008342171、深圳农村商业银行龙华支行000281018964、招商银行深圳科苑支行755903324910626、深圳农村商业银行龙华支行000298353676已完成销户手续。上述专户注销后,公司针对上述专户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09,623,976.94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和“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主要目的为通过软硬件升级,改善公司的研发环境,并招募高端技术人才,全面提升公司技术研究及创新能力以及提升公司信息技术软硬件环境和支持能力,规范信息化业务流程,建立强大的数据分析功能,帮助各部门、人员之间高效协作,最大限度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全面提升企业竞争力,上述项目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33,172,506.67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6,456,775.47元。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9]48320010号)。本次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2019年9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为保障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中山科瑞提供无息借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76,458,664.50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23,541,335.50元用于“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的建设。公司根据该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在上述借款总额范围内一次或分期向中山科瑞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五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借款到期后,经批准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11月16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募投项目“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原计划投入“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中的剩余募集资金26,617.95万元和“自动化装备及配套建设项目”暂未投入的募集资金12,114.96万元,合计38,732.91万元(含累计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变更投资“科瑞智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科瑞科技,实施方式以向科瑞科技提供借款方式进行。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九)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无。

(十)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以及现金管理专户,以活期存款和现金管理的形式进行存放和管理。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额度在经审批的投资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该议案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募集资金理财户资金未用于其它用途。截止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均已投入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均完成注销,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十一)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11月16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募投项目“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原计划投入“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中的剩余募集资金26,617.95万元和“自动化装备及配套建设项目”暂未投入的募集资金12,114.96万元,合计38,732.91万元(含累计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变更投资“科瑞智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科瑞科技,实施方式以向科瑞科技提供借款方式进行。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30日

附表1: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和“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主要目的为通过软硬件升级,改善公司的研发环境,并招募高端技术人才,全面提升公司技术研究及创新能力以及提升公司信息技术软硬件环境和支持能力,规范信息化业务流程,建立强大的数据分析功能,帮助各部门、人员之间高效协作,最大限度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全面提升企业竞争力,上述项目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4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