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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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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860 公司简称:中公高科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未出席董事情况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860 证券简称:中公高科 公告编号:2024-024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非独立董事徐海青因参加集中学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非独立董事姜震宇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上午9:3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科研大楼1层第二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议案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程宁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非独立董事徐海青因参加集中学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非独立董事姜震宇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026)。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补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补选程宁董事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60 证券简称:中公高科 公告编号:2024-026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1年。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合伙人:李惠琦;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截至2023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6,000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2023年年审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专业技术服务行业审计客户33家,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刘志增,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慧,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苏洋,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依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需投入专业技术的工作量及工作时间,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合计40万元。较2023年度费用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通过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业务范围、业务规模、人员构成、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以及专业能力等情况进行核查,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专业人员和执业经验。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良好。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表决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60 证券简称:中公高科 公告编号:2024-025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上午11时,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科研大楼1层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剑利女士主持。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至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0日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公高科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