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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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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25 公司简称:新华传媒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24-026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向全体董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置ESG委员会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设置ESG委员会,委员会由胡明华先生、刘航先生和周钧明先生三位董事组成,其中胡明华先生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24-027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闻出版行业经营性信息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一号一一新闻出版》的要求,现将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教材及课外读物发行的相关经营情况公告如下:

1、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新闻出版局联合发文的沪教委基系列红头文件中,明确“教学用书发行工作委托上海新华书店负责”。

2、公司的教材及课外读物发行业务具有季节性特点,分为春、秋两季发行,且面向上海市各区县不同属性(如公办和民办,小学、初中和高中等)的学校,各学校所执行的结算方式亦不尽相同。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教材及课外读物发行业务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此外,公司无投资新兴业态且影响重大的、应当披露的其它业务。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