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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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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177 公司简称:德创环保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77 证券简称:德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4-039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14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10月7日(星期一) 至10月13日(星期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ecurities@zj-tuna.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30日发布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10月14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14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金猛先生、总经理赵博先生、财务总监黄丹妮女士、董事会秘书沈鑫先生、独立董事季根忠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10月14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加本次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10月7日(星期一) 至10月13日(星期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ecurities@zj-tuna.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王洁诺

联系电话:0575-88556039

电子邮箱:securities@zj-tuna.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77 证券简称:德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4-037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浙江德创环保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2名激励对象主动离职,1名激励对象被动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2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披媒体刊登的《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该事项已得到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于2024年6月29日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并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2024年06月29日起45天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相关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08,790,000元减少至206,276,000元。截止公告披露日,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已满45天,相关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尚未办理完成。

公司将在前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办理完成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本次12.2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06,276,000元减少至206,154,00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请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如下: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08月30日起45天内,每工作日:8:30-12:00、13:00-17:00;

(二)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1、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袍江新区三江路以南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2、联系人:沈鑫、王洁诺

3、邮政编码:312000

4、联系电话:0575-88556039

5、传真号码:0575-88556167

(三)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77 证券简称:德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4-035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8月29日,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浙飞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召开前10天,监事会就会议时间、地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了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进行了认真讨论和研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现作出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后,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全面地反应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披媒体刊登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2名激励对象主动离职,1名激励对象被动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披媒体刊登的《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77 证券简称:德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4-034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前10天,董事会就会议时间、地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了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金猛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披媒体刊登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2名激励对象主动离职,1名激励对象被动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2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披媒体刊登的《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陈彬先生、马太余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77 证券简称:德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4-038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环保行业经营性信息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截至半年报披露日公司新增订单情况

截至半年报披露日,公司新增订单金额为147,518.52万元,按公司业务板块划分如下:

1、大气治理类订单新增144,867.80万元;

2、固废危废类订单(工业废盐等收储)新增2,650.72万元。

二、公司在手订单情况及订单状态

截至半年报披露日,公司在手待执行订单金额共计198,759.25万元,按公司业务板块划分如下:

1、大气治理类待执行订单195,561.02万元;

2、固废危废类(已收储的工业废盐等待处理)待执行订单3,198.23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77 证券简称:德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4-036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首次授予回购注销数量8.7万股。预留授予回购注销数量3.5万股,共计12.2万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因激励对象被动离职而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9.2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因激励对象主动离职而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9.2元/股。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中有2名激励对象主动离职,1名激励对象被动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2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实施情况

(一)2022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2年3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德创环保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季根忠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二)2022年3月19日至2022年3月29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发布了《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不少于10天。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相关文件,期间未收到任何公司员工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并出具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并与2022年4月21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四)2022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2年6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2年6月17日。

(六)2023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3年5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3年5月16日。

(八)2023年5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九)2023年7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2名离职对象8.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登记手续。

(十)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故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还因公司2名激励对象被提名为监事,3名激励对象被动离职,4名激励对象主动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51.4万股限制性股票。

(十一)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2名激励对象主动离职,1名激励对象被动离职,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2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1、激励对象主动离职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 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已主动离职,因此公司将对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7.5万股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已主动离职,因此公司将对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3.5万股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被动离职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 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 (二)激励对象离职”的规定:激励对象若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考核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已被动离职,因此公司将对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2万股限制性股票以授 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的数量和价格

(三)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一)前次回购注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51.4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披媒体披露的《德创环保关于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251.4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206,276,000股。

单位:股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截止公告披露日,该回购注销手续尚未办理完成。

(二)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将在前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后进行,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206,154,000股。

单位:股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本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规定执行。

五、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2名激励对象主动离职,1名激励对象被动离职,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价格、股票数量和资金来源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已按照上述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