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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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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5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登记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委托出席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机构投资者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经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日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26日(星期四)(上午9:00一11:30;下午1:00一4:30)。

3、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本次会议登记工作委托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办理)。

4、在上述登记时间段内,自有账户持股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5、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拟在股东大会当日现场办理参会登记的,登记时间为10月8日12:45-13:20。

六、其他事项

1、咨询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3366287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公交线路:地铁8号线等。

特此公告。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0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26 证券简称:兰生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2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会馆街55号绿地外滩中心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4年8月16日以微信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小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于2024年8月22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2024年半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二、同意《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临2024-044”号)

三、同意《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完成2023年度权益分派后,新增部分的无限售股上市流通。同意公司股份总数由528,623,958股变更为735,533,549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528,623,958元变更为735,533,549元。

除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更新及监管要求,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应部分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新。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变更相关的各项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临2024-045”号)

四、同意《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的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制度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五、同意《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的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制度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六、同意《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及ESG委员会并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的议案》。

同意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及ESG委员会,在委员会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ESG相关管理职责。同意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工作实施细则,形成《董事会战略及ESG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进行的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的公告》(“临2024-046”号)

七、同意《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临2024-047”号)

特此公告。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26 证券简称:兰生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6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及ESG委员会并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适应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需要,健全公司ESG管理体系,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ESG)绩效,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及ESG委员会,在委员会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ESG相关管理职责,并同步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工作实施细则,形成《董事会战略及ESG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修行后的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26 证券简称:兰生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4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6元(含税)。

● 以公司总股本735,533,549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1,349,981股,即以724,183,568股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2,205,168.25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289,499,885.01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在综合考虑自身实际经营发展状况和可分配利润等情况、并对后续资金需求做出相应评估的基础上,为了更好地回报股东,经董事会决议,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总股本735,533,549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1,349,981股,即以724,183,5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合计发放现金股利43,451,014.08元,现金分红约占2024年上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52.86%。

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际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26 证券简称:兰生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3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会馆街55号绿地外滩中心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4年8月16日以微信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监事会对《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同意该报告,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等情况;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同意《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同意《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制度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