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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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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708 公司简称:家家悦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0元(含税),如以2024年8月28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628,902,051股为基数计算,预计派发现金股利69,179,225.61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08 证券简称:家家悦 公告编号:2024-073

债券代码:113584 债券简称:家悦转债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培桓先生主持召开,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编制了《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报告从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公司治理、重大事项、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等各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出具了该专项报告,公司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0元(含税),如以2024年8月28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628,902,051股为基数计算,预计派发现金股利69,179,225.61元(含税),本次拟分配的利润占当期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7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9月18日下午15:30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708 证券简称:家家悦 公告编号:2024-074

债券代码:113584 债券简称:家悦转债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爱国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708 证券简称:家家悦 公告编号:2024-075

债券代码:113584 债券简称:家悦转债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现金0.1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

的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拟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171,252,798.71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9,641,771.78元,报告期末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90,832,495.10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8,707,873.94元。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0元(含税),如以2024年8月28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628,902,051股为基数计算,预计派发现金股利69,179,225.61元(含税),本次拟分配的利润占当期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78%。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708 证券简称:家家悦 公告编号:2024-076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18日 15点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庆路53号A座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已经分别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参见2024年8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4年9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 登记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庆路53号A座8层

(三) 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联系方式见后):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准备复印件一份、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准备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注:如通过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联系方式见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并在参会时请携带上述规定的登记文件交与会务人员。

六、其他事项

(一)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凭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登记文件原件入场。

(二)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日,出席会议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三) 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承生

联系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庆路53号A座8层

邮箱:jiajiayue@jiajiayue.com.cn

联系电话:0631-5220641

邮编:264200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