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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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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4年2月,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朱萍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朱萍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人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朱萍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2024年2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同意补选单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2、公司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上海平睿安禧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不低于7.15 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 5 亿元人民币,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的69.93%。2024年5月,合伙企业已完成工商登记并且办理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实际出资人民币700万元。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9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子燕召集并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一致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半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议案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瑞泰新材: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关于202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0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四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四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军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瑞泰新材:2024年半年度报告》、《瑞泰新材: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情况,不存在虚假披露等违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瑞泰新材:关于202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2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现将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作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3,333,3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16,332,694.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8,263,660.67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88,069,033.3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划付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6月14日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006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2023年上半年度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和使用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和使用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2022年6月27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2月13日,公司、公司下属子公司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荣化工”)、江苏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威新材”)、宁德国泰华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华荣”)、衢州瑞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瑞泰”)、张家港国泰超威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威新能”)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12月20日,公司、公司下属子公司自贡国泰华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贡华荣”)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得到了切实履行,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储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4 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469,586,143.6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置换事项已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审议额度,单个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实施“波兰华荣新建Prusice4万吨/年锂离子动力电池电解液项目”的建设过程中,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高效使用的原则,审慎使用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节约了资金。此外,波兰项目的建设使用了部分自有资金。由此产生募集资金节余9,385.06万元。公司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并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了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43,000万元投资建设以下项目,项目明细及2024年上半年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538,786,529.81元(包含银行利息),尚未到期的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171,000万元。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目前超募项目的实施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下列超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

1、宁德华荣年产4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

宁德华荣于2023年3月竞得福鼎市店下龙安片区面积为120,985平方米的D-43、D-67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目前该宗地尚不具备交地和开发条件,预计将延期至2025年交付;另结合锂离子电池材料市场形势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8年6月30日。后续公司将根据土地交付情况,锂离子电池材料市场发展趋势及实际经营情况,动态调整项目建设进程。

2、自贡华荣年产3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和回收2,000吨溶剂项目

2022年项目启动以来,公司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依法依规逐步推进。该募投项目规模较大、周期较长、环节众多,涉及到较多不可控因素,使得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与原计划进度存在一定差异。现公司结合该募投项目的实际推进情况和近期市场的总体形势,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到2024年12月31日。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并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了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实施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4,000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5,737.9吨化学原料(副产品)项目的议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上半年

编制单位: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上半年

编制单位: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