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099 公司简称:共创草坪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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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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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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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99 证券简称:共创草坪 公告编号:2024-041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由董事长王强翔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已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批准报送《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变更注册资本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部分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后,公司股份总数已由400,090,000股变更为401,536,000股,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400,090,000.00元变更为401,536,000.00元。
2.变更经营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及淮安市行政审批局对经营范围登记规范的要求,公司原有经营范围中使用的部分术语不属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经营范围规范目录中列示的规范化表述项目,公司需对经营范围作出相应变更。因此,同意公司根据目前的经营实际在其中选择相应的规范化表述项目,以满足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的要求,但修改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以上事项将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工商登记机关的实际审核要求对上述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进行调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定人员具体办理相关的公司变更登记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上午10:00于江苏省南京市华侨路56号大地建设大厦20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5)。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5099 证券简称:共创草坪 公告编号:2024-044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会计司编写并发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准则应用指南2024》”),其中明确了与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相关的账目处理发生变更。因此,根据《准则应用指南2024》的规定,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时间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了《准则应用指南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准则应用指南2024》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和对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了《准则应用指南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对相关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将公司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主要影响如下:
1.变更对2024年度1-6月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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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3年度1-6月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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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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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所作出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5099 证券简称:共创草坪 公告编号:2024-045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19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华侨路56号大地建设大厦20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9日
至2024年9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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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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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下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或法人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法人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书面信函或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持股数量、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提供上述规定中的有效材料,登记时间如下。信函以本公司运营中心所在地江苏省南京市收到的邮戳时间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则以本公司指定会务联系方式中载明的通讯地址实际收到的时间为准。以非现场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按上述要求携带全部材料的原件或要求的复印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未能携带或携带材料不完整导致不符合上述登记要求的将视为未完成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9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华侨路56号大地大厦20楼证券部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1.联系人:董京
2.联系电话:0517-85196088
3.传真:0517-85196059
4.邮箱:zhengquanbu@ccgrass.cn
(二)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律师验证。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股东在与会前仔细阅读。
特此公告。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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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099 证券简称:共创草坪 公告编号:2024-042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批准报送《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5099 证券简称:共创草坪 公告编号:2024-043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
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正式实施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其中限制性股票部分向1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计144.60万股,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截至2024年8月1日止,公司已收到13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出资额14,185,260.00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壹佰肆拾肆万陆仟元(¥1,446,0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2,739,260.00元。2024年8月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共计144.6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部分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后,公司股份总数已由400,090,000股变更为401,536,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则由400,090,000.00元变更为401,536,000.00元。
二、变更经营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及淮安市行政审批局对经营范围登记规范的要求,公司原有经营范围中使用的人造草纤维单丝、人造草纤维长丝、人造草坪等部分术语不属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经营范围规范目录中列示的规范化表述项目,公司应当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在该目录列示的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范围中进行相应选择并完成经营范围用语的规范化更新。
因此,公司拟对经营范围作出相应变更,将与现行经营范围规范目录中列示项目不符的表述予以删除,并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在其中选择相应的规范化表述项目,以满足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的要求,修改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具体变更如下:
(1)变更前的经营范围:
人造草纤维单丝、人造草纤维长丝、人造草坪、人造草坪铺装设备、人造草坪维护设备研发、生产、销售、进出口;人造草坪铺装胶水、人造草坪接缝布销售、进出口;人造草坪场地铺装;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园艺产品销售;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变更后的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橡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园艺产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以上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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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的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工商登记机关的实际审核要求对上述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进行调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定人员办理相关的公司变更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