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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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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468 公司简称:科美诊断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 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风险因素”相关的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468 证券简称:科美诊断 公告编号:2024-049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美诊断”)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12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捷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01)。

4、2022年1月1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03)。

5、2022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4年3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08,000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3月15日。

8、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因激励对象离职而作废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81,0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2、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而作废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2-2025年四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2020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值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值定比2020年度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值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或净利润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上述“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2.若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均达到触发值及以上,则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以孰高者确定。

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XYZH/2024BJAB1B0361),以2020年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值为基数,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与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均未达到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触发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含已离职人员)对应第二个归属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09,000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90,000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81,000股限制性股票;因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含已离职人员)对应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09,000股不得归属。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90,000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和本次作废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调整的原因、结果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股权激励信息披露自律监管指南》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股权激励信息披露自律监管指南》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科美诊断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作废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68 证券简称:科美诊断 公告编号:2024-048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12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捷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01)。

4、2022年1月1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03)。

5、2022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4年3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08,000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3月15日。

8、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4年6月6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结果

1、授予价格调整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前述调整事由,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按如下公式调整:

(1)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授予价格=P0-V=(7.833-0.125)=7.708元/股。

(三)历史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首次授予价格由8.35元/股调整为7.833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就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作出的调整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由7.833元/股调整为7.708元/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和本次作废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 本次调整的原因、结果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股权激励信息披露自律监管指南》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股权激励信息披露自律监管指南》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68 证券简称:科美诊断 公告编号:2024-047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2021年2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50号),同意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美诊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交易,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1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3,150,000.00元,各项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为人民币44,593,051.99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8,556,948.01元。前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4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1BJAB10387)。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46,650,115.67元(不包括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募集资金余额为9,737,068.85元,无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存放与投入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中信证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与子公司科美博阳诊断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美博阳”)、科美诊断技术(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科美”)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中信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与子公司苏州科美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公司募投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也不存在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本金额)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金额)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 元

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已累计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证券代码:688468 证券简称:科美诊断 公告编号:2024-046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4年8月21日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练子富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确认,保证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7)。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由7.833元/股调整为7.708元/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四、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81,000股限制性股票;因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含已离职人员)对应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09,000股不得归属,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90,000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特此公告。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68 证券简称:科美诊断 公告编号:2024-045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4年8月21日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临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7)。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黄燕玲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由7.833元/股调整为7.708元/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五、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黄燕玲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81,0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鉴于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含已离职人员)对应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09,000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特此公告。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