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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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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4-04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注:1 证券账户名称前标注“*”的持有人所持股份含有登记日收市后由限售股解限而来的股份,该股份可于7月1日上市交易。(下同)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2024年上半年,公司在全体股东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董事会的科学决策,紧紧围绕公司中心工作,攻坚克难,稳中求进,全力以赴稳生产、保供应、促发展,在强化政治建设、抓好基层建设、深化业务融合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显著。

(一)以主业为支撑,聚焦重点项目,把实体经济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能

电能板块:白云2×460MW天然气发电项目于去年6月份开工,正在开展具体筹建工作,力争第一台机组于尽快投产发电。知识城2×460MW天然气发电项目已开展前期工作,预计2024年开工建设;广州恒运电厂高质量升级改造项目目前已完成项目可研报告专家评审,并取得省、市能源主管部门的支持,后续将积极推进项目取得省政府同意“高质量升级改造”的批复意见。

热能板块:热能集团稳固广州东部片区基本盘的基础上,践行“走出去”策略不断拓展优质供能项目,新增东莞豪丰工业园、穗丰食品智慧港园区等集中供热项目。6月,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集中供热综合能源项目暨一期1×35t/h锅炉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投产。

氢能板块:不断扩大氢能“朋友圈”,助力大湾区氢能产业规模化应用。作为广州氢能“链主”单位,牵头组建广州市氢燃料电池创新联合体,推进国产关键零部件规模化验证,打通科创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践行“双碳”战略,积极开拓氢能车的应用场景,包括“氢能+自动驾驶”环卫车、氢能公交车、氢能物流车等领域的示范应用。6月,首批广州一龙岩合作40台氢能环卫车批量交付使用,车辆氢能系统由公司下属的现代氢能科技(广州)有限公司研发生产。

光伏板块:公司下属江门台山500MW光伏项目克服上半年因阴雨天偏多导致发电小时数降低,以及上网电价降低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全力降低系统设备故障率,提高设备可靠性,争取多发电;报告期内项目利润总额优于可研预期。汕头市潮南陇田400MW项目、潮阳和平150MW项目本体工程基本建设完成。积极推动怀集70MW项目列入“百千万工程”。进一步推动企业向绿色、低碳、清洁能源转型升级。

储能板块:坚持“研发+制造+投资”,聚焦大湾区,拓展湖南、华东市场,储能公司稳步推进中新知识城50MW/100MWh独立储能项目、汕头及怀集光伏配储项目、东区气电调频储能项目的同时,积极拓展工商业用户侧储能项目,成功落地建设广合科技、顶鸿食品等一批工商业用户侧储能电站。

(二)以增效为重点,强化降本增效,把提质增效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

一是狠抓电煤供应保障并降低采购成本。通过与中国神华、中煤能源、内蒙古伊泰煤炭等大型煤炭生产企业签订长期供煤合作协议,保证燃煤机组发电的燃料供应。二是狠抓天然气供应保障并降低采购成本。积极与行业龙头中海油开展天然气采购谈判,全力保障公司天然气稳定供应。三是上年度公司完成在资本市场的再融资,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3.5亿元,优化了财务结构。报告期内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大力控负债、降成本。

(三)以提升为基点,优化公司治理,把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上网电量33.34亿千瓦时,同比上升12.38%;销售蒸汽210.66万吨,同比上升7.41%。其中:发电公司切实发挥保供主力军作用,克服设备长时间运行、极端天气等不利影响,昼夜奋战,为区域电热保障做出了重要贡献;东区气电公司两套9F机组顺利投产,为区域能源保供增添了重要力量;在机组安全环保稳定、保供热前提下,全面推进高质量发电工作,制定两部制电价的应对措施。新能源公司认真抓好发电生产,公司新能源发电的后劲日益凸显。分布式能源公司以服务知识城营商环境为己任,全力保障知识城区域重点企业的用热需求。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发电机组实现了A厂连续安全生产运行6720天,下属的发电公司连续安全生产运行6240天。至2023年度,公司连续十六年环境信用评价为“环保诚信企业”(绿牌企业),公司环保效益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1,538.6万元,同比增加8.23%,这一增长主要得益于报告期内东区气电项目投产使总上网电量上升。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183.75万元,同比减少34.28%。主要是报告期内投资收益同比下降以及燃煤机组、光伏项目上网电价同比下降的影响。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4一041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信永中和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公开招标,公司拟聘任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 2023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2023 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32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 75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曦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司徒慧强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梁肖林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审计费用为112.8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及年报相关的各类专项审计费为94.80万元,较2023年审计费用增加10.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为18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信永中和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服务期间始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有效地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信永中和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公开招标,公司拟聘任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信永中和事务所、立信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通过对立信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事务所能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履行必要和充分的审计程序,有充分审计时间,配置合理审计人员,执业能力胜任。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在2024年变更公司审计机构,不再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改聘请中标单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审计费用为112.8万元。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的决议;

3.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4一042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鉴于募投项目“潮南陇田40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潮阳和平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已基本完成光伏区和升压站的建设,但出线工程仍在推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的预计投产时间延期至2025年3月,力争2024年12月投产。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53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9,301,948股,发行价格6.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350,899,999.68元,扣除发行费用4,827,068.37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46,072,931.31元。

2023年12月13日,中信证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扣除其保荐、承销费用3,890,592.00元(含税)后的余款人民币1,347,009,407.68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验资报告》(XYZH/2023GZAA6B0420号)。

二、募投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前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2024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潮南陇田40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潮阳和平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预计投产时间延期至2024年6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根据当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公司募投项目预计投产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目前公司正积极协调支持相关各方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力争于2024年12月实现整体投产。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目前已基本完成光伏区和升压站的建设,电网公司及其相关子公司仍在推进募投项目的配套出线工程工作中,受相关外部配套工程竣工时间不确定性等因素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并网验收、竣工结算等工作也相应延期,项目整体进度有所放缓,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完成建设。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预计投产时间,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预计投产时间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鉴于募投项目“潮南陇田40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潮阳和平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已基本完成光伏区和升压站的建设,但出线工程仍在推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的预计投产时间延期至2025年3月,力争2024年12月投产。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实质性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结合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延期事宜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等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综上,保荐人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4-043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下午15:00。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三次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1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9月1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51号恒运中心1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审议情况详见2024年8月30日公司公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董秘室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24年9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三)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51号恒运中心16楼董秘室。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联系人:廖铁强、陈韵怡

联系电话:020-82068252 传 真:020-8206825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 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31;投票简称:恒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根据提案内容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20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在“同意”、“反对”、“弃权”其中一项打√):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本公司/本人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单位加盖印章):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有限期限: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4一038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4年8月29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编制和审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4-2026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项目编号:ZDA-HY-2024-0514001),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在2024年变更公司审计机构,不再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改聘请中标单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12.8万元,审计服务内容包括:(1)为本公司半年度合并财务报告(含财务报表及会计附注)提供复核审阅服务并出具半年度合并审阅报告(含财务管理建议);(2)为本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含合并和单体)、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要求的其他报告(如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报告等);(3)审核本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久其系统”中的财务决算报表及其附表数据,并在此基础上,按照广州开发区国资局要求的格式出具合并及单体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审计报告、财务情况表及其他指标数据复核说明、管理建议书、财务评价书、内控测评报告等所有财务决算报告;(4)为本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提供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服务。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

鉴于募投项目“潮南陇田40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潮阳和平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已基本完成光伏区和升压站的建设,但出线工程仍在推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的预计投产时间延期至2025年3月,力争2024年12月投产。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保荐人就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投产时间延期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简称:穗恒运A 证券代码:000531 公告编号:2024一039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4年8月29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形成了监事会对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本公司监事仔细核查了《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签署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实质性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穗恒运”或“公司”)编制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53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人民币普通股219,301,948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16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350,899,999.68元,扣除保荐承销费3,670,369.81元及对应增值税220,222.19元后的余款1,347,009,407.68元,已于2023年12月13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350,899,999.68元,扣除保荐承销费3,670,369.81元及对应增值税220,222.19元后的余款1,347,009,407.68元由主承销商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在此基础上扣除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登记费用、印刷费、印花税等费用合计人民币1,156,698.56元(不含增值税),以及保荐承销对应增值税220,222.19元由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补足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46,072,931.31元。该募集资金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2月14日出具了XYZH/2023GZAA6B0420号《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12月13日到位。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6月30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54,126,850.63元;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1,294,734,388.20元,其中“潮南陇田40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累计发生设备购置等专项支出945,088,232.60元(其中置换前期投入项目资金884,906,692.10元),“潮阳和平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累计发生设备购置等专项支出349,646,155.60元(其中置换前期投入项目资金349,646,155.6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业于2022年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依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为存储本次募集资金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汕头恒鹏新能源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汕头市光耀新能源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29,473.44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详见附件《2024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23,455.29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8.99万元。该事项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3GZAA6F0091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一005。截至2024年4月30日上述置换已实施完毕。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54,126,850.63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

2024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