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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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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3年3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决定向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马伟先生或其控制的主体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万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宝馨科技怀远2GW高效异质结电池及组件制造项目,宝馨科技鄂托克旗2GW切片、2GW高效异质结电池及组件制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披露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

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4年3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意公司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均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3月28日)。

2、原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公司原董事长王思淇先生、原副董事长兼总裁左越先生计划自2024年2月8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截至2024年8月7日,增持计划期限届满,王思淇先生和左越先生因受窗口期、资金安排等影响,未能在原定期限内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未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原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0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

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

3、公司于2023年9月29日至2023年10月8日在公司公告栏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并于2023年10月1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公告》。

4、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权日为2023年10月16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300万份,行权价格为5.83元/股。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6、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1、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而注销

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因4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30万份进行注销。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期权行权考核年度为2023年-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如下: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计划行权份额。鉴于上述情况,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未达成,公司将注销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但不具备行权条件的308万份股票期权。

综上,公司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838万份,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13名调整为9名,公司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总数由1,300万份调整为462万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也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因4名激励对象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拟注销其已授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30万份,因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未达成,拟注销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但不具备行权条件的308万份股票期权。公司合计注销股票期权838万份,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13名调整为9名,公司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总数由1,300万份调整为462万份。上述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公司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江苏石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1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陈康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陈康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陈康艳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12-66729265

传真:0512-66163297

电子邮箱:zqb@boamax.com

通讯地址:苏州高新区浒墅关经济开发区石阳路17号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陈康艳女士简历

陈康艳女士: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曾任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资深专员,2024年4月起任职于公司证券事务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康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2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中的相关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852.58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741.9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依据

公司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关确认标准及依据详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

四、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及转回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3,594.55万元,减少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总额3,594.55万元。本次计提及转回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减值准备。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8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8月28日(星期三)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金世春先生、张素贞女士、独立董事郑宗明先生、高鹏程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贺德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本次因4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拟注销其已授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30万份,因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未达成,拟注销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但不具备行权条件的308万份股票期权。

综上,公司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838万份,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13名调整为9名,公司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总数由1,300万份调整为462万份。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沈强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康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9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为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会主席方相敏女士、监事徐秋娇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相敏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因4名激励对象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拟注销其已授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30万份,因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未达成,拟注销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但不具备行权条件的308万份股票期权。公司合计注销股票期权838万份,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13名调整为9名,公司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总数由1,300万份调整为462万份。上述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公司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