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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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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393 公司简称:安必平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具体内容敬请查阅本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6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93 证券简称:安必平 公告编号:2024-035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必平”或“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合计447.5万元,收购控股子公司广州安必平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必平检验”)少数股东广州安必平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必平一号”)、广州安必平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必平二号”)所持有的5%的股权、15%的股权,安必平一号和安必平二号承诺将于转让协议生效后10日内与安必平同比例出资,出资金额合计447.5万元;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合计390万元收购控股子公司上海安必平诊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安必平”)少数股东广州安必平三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必平三号”)、广州安必平四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必平四号”)所持有的29%的股权、10%的股权,安必平三号和安必平四号承诺将于转让协议生效后10日内与安必平同比例出资,出资金额合计390万元。上述交易完成后,安必平检验将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变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将持有上海安必平90%的股权。关联方没有从公司获得额外收益,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上述交易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上述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交易概述

安必平检验和上海安必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安必平一号、安必平二号合计持有安必平检验20%的股权,安必平三号、安必平四号合计持有上海安必平39%的股权。安必平一号、安必平二号、安必平三号、安必平四号原计划作为对公司核心团队实施股权激励的平台,鉴于目前条件尚未成熟,不利于股权激励的实施,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管理效率,实现公司资源的有效整合与配置,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合计447.5万元收购控股子公司安必平检验少数股东安必平一号、安必平二号所持有的5%的股权、15%的股权,拟使用自有资金合计390万元收购上海安必平少数股东安必平三号、安必平四号所持有的29%的股权、10%的股权。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实现对安必平检验的全资控股,持有其100%的股权,同时持有上海安必平90%的股权。

安必平一号、安必平二号、安必平三号、安必平四号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广州安思健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思健行”)。安思健行控股股东、执行董事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蔡向挺先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安必平一号、安必平二号、安必平三号、安必平四号系公司关联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上述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未超过3000万元。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安思健行控股股东、执行董事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蔡向挺先生。安必平一号、安必平二号、安必平三号、安必平四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安思健行。故安必平一号、安必平二号、安必平三号、安必平四号、安思健行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情况说明

1、安必平一号

(1)基本情况

(2)合伙人结构

2、安必平二号

(1)基本情况

(2)合伙人结构

3、安必平三号

(1)基本情况

(2)合伙人结构

4、安必平四号

(1)基本情况

(2)合伙人结构

5、安思健行

(1)基本情况

(2)股权结构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标的为安必平检验以及上海安必平少数股权,交易类别为向关联方收购股权。

(二)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安必平检验

(2)上海安必平

2、股权结构

(1)安必平检验

(2)上海安必平

3、主要财务指标

(1)安必平检验

(2)上海安必平

注:2023年度财务数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交易标的资产权属状况说明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一)定价原则、方法及依据

为保障交易定价的公平、公允、合理,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2024年6月30日作为评估基准日,为上述交易出具了《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事宜所涉及广州安必平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证)评报字[2024]第A0481号)、《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股权收购事宜所涉及上海安必平诊断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证)评报字[2024]第A0480号),综合评估结论,经各方协商,公司收购安一号、安二号持有的安必平检验5%的股权、15%的股权作价分别为111.88万元人民币、335.62万元人民币;收购安三号、安四号持有的上海安必平29%的股权、10%的股权作价分别为290万元人民币、100万元人民币。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1、安必平检验

(1) 运用市场法评估结论

运用市场法,经过评估测算,安必平检验的单体净资产账面值为-1,276.04万元,安必平检验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2,281.96万元,评估增值3,558.00万元。

(2) 运用收益法评估结论

运用收益法,经过评估测算,安必平检验的单体净资产账面值为-1,276.04万元,安必平检验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2,332.40万元,评估增值3,608.46万元。

(3) 评估结论分析和应用

股东全部权益估值市场法评估结论低于收益法评估结论50.46万元。

市场法是通过分析对比公司的各项指标,以对比公司股权或企业整体价值与其某收益性指标、资产类指标或其他特性指标的比率,并以此比率倍数推断被评估单位应该拥有的比率倍数,进而得出被评估单位股东权益的价值。考虑到收益法评估是以被评估单位预期未来能够获取利润为基础,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而市场法评估采用的直接比较的方法,得出的结果更适用于本次评估。故本次评估最终选取市场法结果作为最终的评估结果。

因此,本次选用市场法评估结论作为安必平检验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论。评估基准日2024年06月30日时,安必平检验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2,281.96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贰佰捌拾壹万玖仟陆佰元整)。

2、上海安必平

(1) 运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经过评估测算,评估基准日2024年6月30日时,上海安必平总资产账面值为1,761.77万元,评估值为3,355.41万元,增幅90.46%;负债账面值2,343.42万元,评估值为2,343.42万元,无增减;净资产账面值为-581.65万元,评估值为1,011.99万元,增值1,593.64万元。

运用资产基础法,经过评估测算,上海安必平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1,011.99万元。

(2) 运用收益法评估结论

运用收益法,经过评估测算,上海安必平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014.33万元,增值1,595.98万元。

(3) 评估结论分析和应用

本次收益法评估结果高于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2.34万元。

收益法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的产出能力(获利能力)的大小,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将受到宏观经济、政府控制以及企业资产的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响。相对而言,资产基础法更为稳健,从资产构建角度客观地反映被评估单位拥有当前规模的市场价值,为投资者提供了最基本的企业构建成本价值参考依据。基于本次评估的目的和评估对象特点,我们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因此,本次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作为上海安必平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论。通过清查及评估测算,评估基准日2024年06月30日时,上海安必平的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1,011.99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零壹拾壹万玖仟玖佰元整)。

(二)定价的公平合理性分析

上述交易价格按照评估报告所确定评估值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资产定价公平、公允、合理,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符合交易双方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协议主体

转让方:广州安必平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安必平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安必平三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安必平四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受让方: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广州安必平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上海安必平诊断科技有限公司

(二)股权转让价格

广州安必平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广州安必平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5%股权以人民币111.88万元转让给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安必平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广州安必平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15%股权以人民币335.62万元转让给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安必平三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上海安必平诊断科技有限公司29%股权以人民币290万元转让给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安必平四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上海安必平诊断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以人民币100万元转让给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其他主要条款

广州安必平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广州安必平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将于转让协议生效后10日内对广州安必平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出资合计447.5万元,达到与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比例出资的状态。如未按约定时间实缴出资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广州安必平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支付逾期利息。

广州安必平三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广州安必平四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将于转让协议生效后10日内对上海安必平诊断科技有限公司实缴出资合计390万元,达到与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比例出资的状态。如未按约定时间实缴出资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上海安必平诊断科技有限公司支付逾期利息。

转让方转让给安必平的股权是转让方在标的公司合法拥有的股权,并拥有完全的处分权。转让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转让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标的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安必平享有与承担。

安必平承认标的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因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任何争议,交易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标的公司注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转让股权暨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交易主要是为了提高公司的整体管理效率,实现公司资源的有效整合与配置,降低管理成本和潜在风险。

本次交易是对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收购,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蔡向挺先生、蔡幸伦女士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求,遵循了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93 证券简称:安必平 公告编号:2024-034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6日(星期五) 上午 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30日(星期五) 至9月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swb@gzlbp.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30日发布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9月6日上午09:00-10: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6日上午 0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蔡向挺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蔡幸伦女士

独立董事:吴红日先生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侯全能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9月6日上午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30日(星期五) 至9月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qswb@gzlbp.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发布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电 话:020-32299997-8118

电子邮箱:zqswb@gzlbp.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93 证券简称:安必平 公告编号:2024-033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8月29日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必平”、“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回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二)理财产品品种的选择

本次公司现金管理使用自有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使用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满足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以及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93 证券简称:安必平 公告编号:2024-032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9号),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0.56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1,327.0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332.4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3,994.5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14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552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0年使用募集资金18,267.83万元,2021使用募集资金14,819.65万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0,958.23万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197.63万元,2024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2,037.46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均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50,678,322.08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余额为2,678,322.08元,购买定期存款产品及理财产品余额148,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及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所签订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50,678,322.08元,其中存储于5个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678,322.08元,购买定期存款产品及理财产品余额148,000,000.00元。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2.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定期存款及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1,280.81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8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3年8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4,800.0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具体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2年9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基于肿瘤伴随诊断技术平台的应用开发项目”,预计投资额3,675.00万元,拟全部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

2022年10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病理数字化和智能化应用开发项目”,预计投资额6,350.00万元,其中拟使用超募资金4,300.00万元。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8月31日,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实际节余913.8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实际节余714.1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表1: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指已扣除承销费、发行费后的净额。

注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以实现的营业收入为依据确定。

证券代码:688393 证券简称:安必平 公告编号:2024-031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8月29日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必平”、“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9号),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0.56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1,327.0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332.4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3,994.5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14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5523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资金来源及额度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

(二)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本次公司现金管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地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安必平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本次安必平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93 证券简称:安必平 公告编号:2024-030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振武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定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该报告真实披露了公司2024半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等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求,遵循了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特此公告。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