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8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915 公司简称:国茂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www.guomaoreducer.com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徐国忠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659,088,430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9,090,611.60元(含税),现金分红占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4.06%。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24年下半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将闲置自有资金所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由13亿元调整为1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24年8月28日至2025年4月2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涉及股东大会的职权,特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0)。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1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4,380,000股,发行价格为10.3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873,333,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3,333,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0,000,0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6月11日全部到位,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56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9,209.25万元(包括置换资金),2024年半年度投入104.65万元。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如下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 1:因相关募投项目已结项,截至本专项报告披露日公司已依法办理完成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半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23年4月29日起至2024年4月28日。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24年4月29日起至2025年4月28日。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新增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累计到期理财产品20,000万元,共产生收益369.44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60万件齿轮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8,055.43万元(含理财及利息收入净额,最终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将上述实际节余的募集资金共计18,614.17万元(含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该次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拟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4年6月30日,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20,867,856.59元(母公司报表口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46,302,783.3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董事会拟定并提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659,088,430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9,090,611.60元(含税),现金分红占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4.06%。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24年下半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该方案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18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潜路98号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办公楼3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8日

至2024年9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另加持个人股东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邮件方式登记(以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须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并经公司确认后有效。

(二) 登记时间:2024年9月12日-9月13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三)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外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二) 公司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开发区龙潜路98号

(三) 联 系 人:陆一品、冉艳

联系电话:0519-69878020

邮箱:contact@guomaoreducer.com

特此公告。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9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9月06日(星期五)至09月12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contact@guomaoreducer.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4年8月30日发布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9月13日下午14:00-15: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9月13日下午14: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徐国忠先生

董事、总裁:徐彬先生

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陆一品先生

独立董事:李芸达先生、王建华先生、邹成效先生

注: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9月13日下午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9月06日(星期五)至09月12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contact@guomaoreducer.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冉艳

电话:0519-69878020

邮箱:contact@guomaoreducer.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淑英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审慎审核,认为:

1.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同意按时披露《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3. 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监事会认为: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该方案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所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由13亿元调整为15亿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授权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委托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下同)

● 委托理财产品:低风险类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2024年8月28日至2025年4月28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年8月28日,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将闲置自有资金所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由13亿元调整为1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24年8月28日至2025年4月28日。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的额度

委托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15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产品类型

公司将按照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审慎评估。公司拟向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风险较低的投资产品。

(五)授权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2024年8月28日至2025年4月28日止。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授权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或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委托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等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共享平台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将闲置自有资金所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由13亿元调整为1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战略发展规划为前提条件,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明确相关组织机构的管理职责,确立审批机制。公司财务共享平台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进行适时、适度的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所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由13亿元调整为15亿元。

特此公告。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