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8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36 证券简称:华西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拟转让索尔思光电部分股份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公司控制主体上海启澜与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发展”)签署了《关于 Source Photonics Holdings (Cayman) Limited 之股份转让协议》,上海启澜拟将其持有556.03万股索尔思光电股份以及通过Diamond Hill, L.P.持有的2,959.25万股索尔思光电股份转让给万通发展,合计转让3,515.28万股索尔思光电股份,转让总价款为9,202.66万美元。本次转让完成后,上海启澜通过Diamond Hill, L.P.剩余持有索尔思光电3,034.37万股股份。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截至目前,上述索尔思光电股份转让事项尚在进展过程中。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吴协恩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36 证券简称:华西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9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吴协恩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44),刊登于同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刊登于同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舆情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46),刊登于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4-047),刊登于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江苏华西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吴协恩先生、薛健先生、金亚洪先生、吴茂先生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江苏华西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4-048),刊登于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36 证券简称:华西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0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施平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青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44),刊登于同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资金状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刊登于同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36 证券简称:华西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9,374,719.64元,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5,871,161.18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046,954,990.34元。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886,012,887股,据此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7,720,257.74元(含税)。在实施本次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保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2.32%。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履行决策程序情况

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订并执行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上限:以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资金状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