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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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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122 公司简称:西部超导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 “五、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22 证券简称:西部超导 公告编号:2024-024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8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3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全体董事推举冯勇先生召开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公司聘请了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刘瑞泉律师、陈思怡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凯旋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所表决的议案均获得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所表决的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

律师:刘瑞泉、陈思怡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22 证券简称:西部超导 公告编号:2024-026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第七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田思阳女士、周庆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田思阳女士、周庆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4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

1.田思阳女士简历

田思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出生,硕士学历,2008年加入公司,历任总经理办公室文案秘书、主任助理,现任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保密办主任。

截至目前,田思阳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田思阳女士担任公司前十大股东中永春天汇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除此之外无其他关联关系。

田思阳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2.周庆先生简历

周庆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出生,硕士学历,2005年至2007年就职于四川航天技术研究院任型号主管;2007年加入公司,历任设备动力部部长助理,证券法律部部长助理,证券法律部副部长,现任公司证券法律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周庆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周庆先生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周庆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122 证券简称:西部超导 公告编号:2024-027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3日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103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6名,实到监事6名。经与会监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于泽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审议予以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选举,于泽铭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于泽铭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22 证券简称:西部超导 公告编号:2024-028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西部超导”)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募集完成时间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7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9号),本公司于2019年7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2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3,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费和承销费用人民币48,410,000.00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614,590,000.00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1,468,507.8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3,121,492.18元。截至2019年7月17日止,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19]170004号验资报告。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1月2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09 号),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22,774,069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8.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012,999,958.91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费和承销费用人民币29,995,282.43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1,983,004,676.48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919,345.2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1,085,331.28元。截止2021年12月29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1]170004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时,由使用部门依据公司内部流程逐级申请,并按公司资金使用审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募集资金计划内的使用由董事长或总经理依照财务收支权限签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建立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台账,负责登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使用效果及未使用募集资金存放状况。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19年7月17日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19年7月18日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存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和公司已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各开设了1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截至2024年6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因项目完结均已销户。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北大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粉巷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甜水井街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小寨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浙江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各开设了1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2:再融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未发生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5,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和定期存款余额为68,000.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4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因首发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结余少量余额,为了便于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公司办理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将结余资金及银行利息748.64元转入公司基本户进行管理。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就对应账户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供应链金融凭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供应链金融凭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各自的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截止2024年6月30日,已累计使用承兑汇票支付8,021,324.70元,因已支付的承兑汇票均未到期,待上述承兑汇票到期兑付后将上述金额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亦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表1: 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发动机用高性能高温合金材料及粉末盘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系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及利息收入。本报告期内“本年度投入金额”全部为募集资金专户账户管理手续费支出。

注5:“发动机用高性能高温合金材料及粉末盘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主要系报告期内产品的市场需求发生变化,以及原材料及产品售价存在波动所致。

附表2: 再融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系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证券代码:688122 证券简称:西部超导 公告编号:2024-025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8月29日,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公司第三届第七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董事长:冯勇先生

2.董事会成员:冯勇先生、李建峰先生、裴尉植先生、冯建情先生、吴献文先生、杜予晅先生、张俊瑞先生(独立董事)、凤建军先生(独立董事)、苗冰先生(独立董事)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担任,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张俊瑞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监事会主席:于泽铭先生

2.监事会成员:于泽铭先生、曾令炜先生、宁波先生、李智远先生、田思阳女士(职工代表监事)、周庆先生(职工代表监事)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其他监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三、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总经理:杜予晅先生

2.副总经理:张丰收先生、闫果先生、王凯旋先生、罗文忠先生、郭强先生、和永岗先生

3.财务总监:李魁芳女士

4.董事会秘书:王凯旋先生

在董事会审议上述高管聘任事宜前,公司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获得通过,审计委员会已对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进行了审查并获得通过。王凯旋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上述人员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四、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6537819

电子邮箱:kingsin@c-wst.com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12号

特此公告。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

1.杜予晅先生简历

杜予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出生,工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任西北工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杜予晅先生自2007年初加入公司以来一直从事钛合金材料的研究开发工作,负责国家863项目1项,提出了钛合金组织均匀性控制技术,解决了TC18、TA15钛合金大棒材产业化的技术难题,为我国大型飞机项目及航空工业做出了积极贡献,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1项,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1项,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1项,荣获陕西省五一劳动奖章、三秦英才特支计划产业领军人才、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西安市质量工匠,西安之星,陕西稀有金属科工集团劳动模范。

截至目前,杜予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9,9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61%。杜予晅先生担任公司控股的西安聚能医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西安聚能高温合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担任公司控股股东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控股的西安欧中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西安汉唐分析检测有限公司董事、西安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除此之外无其他关联关系。

杜予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2.张丰收先生简历

张丰收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出生,工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2006年7月加入超导有限,现任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参与“863”计划项目3项、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项目2项、国际合作项目3项、配套项目4项、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化项目2项、发改委技改项目2项、其它项目8项,发表论文40余篇,EI、SCI收录8篇,国家会议收录10篇,获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申请发明专利22项,荣获西安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有色工业先进科技工作者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端人才等荣誉。

截至目前,张丰收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49%。张丰收先生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丰收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3.闫果先生简历

闫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工学博士,教授,现任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并担任中国材料研究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国家超导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闫果先生长期从事实用化超导材料制备技术、超导电性和微观结构研究工作,研制出国际先进水平的高性能MgB2、NbTi和Nb3Al超导线材并实现在新型制冷机直冷磁共振成像仪和加速器中的批量应用,开发出超导磁体绕制、固化等核心技术,实现超导磁体在电子级单晶硅制造、高电压等级限流器、高功率微波管等领域应用。闫果先生作为主要完成人曾获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项,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项,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研究论文80余篇,获得授权发明专利30余项。

截至目前,闫果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闫果先生担任公司控股的西安聚能医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西安聚能超导磁体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北京西燕超导量子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担任公司参股的广东科近超导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除此之外无其他关联关系。

闫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4.王凯旋先生简历

王凯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出生,工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2010年7月加入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锻造厂技术主任,研发部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西北工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南昌航空大学等硕士研究生导师,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外聘专家,中国有色金属学会稀有金属材料专业委员会委员。王凯旋先生主要从事钛合金和高温合金材料研究工作,研究方向集中在材料成分设计、制备工艺技术、组织结构等;作为项目负责人和骨干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关键材料攻关项目、配套科研项目等国家级项目20余项,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研究论文60余篇,授权发明专利80余项。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1项,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荣获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截至目前,王凯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19%。王凯旋先生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凯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5.罗文忠先生简历

罗文忠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出生,工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2009年6月加入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熔炼厂副厂长、厂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罗文忠先生长期从事钛及钛合金材料的开发和工程化应用研究,主持并参与配套项目、国际合作交流项目、企业重大生产专项、工程化生产技能扩展项目等10余项,发表SCI学术论文10余篇。获得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陕西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西安市地方级领军人才、西安经开区优秀工匠、西安经开区高端人才、陕西稀有金属科工集团劳动模范等荣誉。

截至目前,罗文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34%。罗文忠先生担任公司参股的西安汉唐分析检测有限公司监事,除此之外无其他关联关系。

罗文忠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6.郭强先生简历

郭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出生,工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2012年4月加入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超导线材厂厂长助理、副厂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超导线材厂厂长,西北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理工大学和太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核聚变分会委员、中国粒子加速器学会理事和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低碳组委员。郭强先生长期致力于超导线材的技术研发,自主开发了医用磁共振成像仪用NbTi超导线和中国聚变工程实验堆用高性能Nb3Sn超导线材的批量制备技术,负责和参与14项国家级和省级项目,参与撰写1项国际标准,主持撰写4项国家标准和4项行业标准,发表文章40余篇,其中SCI收录27篇,授权专利36项。荣获陕西省“科学技术一等奖”、陕西省“专利一等奖”和“秦创原高价值专利一等奖”。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陕西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陕西省三秦青年科创先进团队带头人、西安市地方领军人才、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陕西省“青年岗位能手”、秦创原“科学家+工程师”队伍首席工程师和中国有色金属学会“杰出青年工程师奖”。

截至目前,郭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7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50%。郭强先生担任公司控股的西安聚能超导线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除此之外无其他关联关系。

郭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7.和永岗先生简历

和永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出生,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2010年7月加入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精锻厂厂长助理、副厂长、厂长、市场部部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西北工业大学、中北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和永岗先生长期从事紧固件及航空发动机用特种钛合金材料的组织演变、性能控制及材料工程化应用研究,主持并参与重点配套专项五项,同时参与了其他多个项目的技术攻关和产品开发及其工程化工作,打破了国外发达国家对我国关键发动机叶片用钛合金材料的技术封锁,解决了我国新型发动机叶片用钛合金的“卡脖子”问题。近年来在国内外期刊上发表论文15篇,其中SCI收录4篇,获授权专利37项,参编国家标准1份,获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端人才荣誉称号。

截至目前,和永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5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33%。和永岗先生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和永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8.李魁芳女士简历

李魁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出生,硕士,高级会计师,2003年5月加入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副总会计师,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李魁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23%。李魁芳女士担任公司前十大股东中永春天汇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担任公司控股的西安聚能装备技术有限公司监事、西安聚能超导线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担任公司参股的广东科近超导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除此之外无其他关联关系。

李魁芳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