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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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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应用指南汇编》),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的规定,公司依据上述列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将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重述了比较期间财务报表。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5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通讯送达的方式发出,于2024年8月28日15:00在公司总部大楼405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公司董事长付向东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付向东先生、陈生先生、全登华先生、申建云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9月19 日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6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通讯送达的方式发出,于2024年8月28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慧菲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监事周慧菲女士履行了回避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该等交易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市场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主要业务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8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针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4年半年度需计提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金额合计为9,475.42万元,其中:信用减值准备9,955.18万元,资产减值准备3,013.97万元,预计负债-3,493.73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情况概述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于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包括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除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如下:

按组合方式实施信用风险评估时,根据金融资产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以预计存续期为基础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确认金融资产的损失准备。

3、应收款项减值准备本期计提金额

① 应收账款坏账计提

单位:人民币万元

备注:应收账款坏账本期核销后收回50万元,扣除后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1,153.31万元。

② 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

单位:人民币万元

③ 应收票据坏账计提:

单位:人民币万元

④长期应收款坏账计提: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依据及方法

公司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按照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原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计提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备注: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115.68万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412.78万元。

(三)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及方法

对于合同资产,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合同资产预期减值损失,如果该预期减值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准备。

2、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本期计提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在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预计负债: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按揭及融资租赁销售方式在工程机械行业较为普遍,公司综合考虑未来预计需要履行回购担保的比例、履行回购担保后可能发生实际损失比例等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的时间价值等因素后,按履行现时义务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来确认预计负债金额。

2024年6月30日,公司按揭及融资租赁客户担保余额较年初减少,转回预计负债3,493.73万元。

三、本次超过净利润 30%的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一)应收款项

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应收账款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绝对值的比例达到30%以上,且绝对金额大于1,000万元,现将截至2024年6月30日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其他应收款

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其他应收款单项资产转回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绝对值的比例达到30%以上,且绝对金额大于1,000万元,现将截至2024年6月30日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存货

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存货资产计提的跌价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绝对值的比例达到30%以上,且绝对金额大于1,000万元,现将截至2024年6月30日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共计9,475.42万元,上述计提计入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损益,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后,将减少2024年上半年度净利润8,278.72万元,减少2024年上半年度所有者权益8,278.72万元。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计提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反映公司资产及财务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计提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9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4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35,660万元。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结合2024年已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现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共计1,455万元。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付向东先生、陈生先生、全登华先生、申建云先生以及关联监事周慧菲女士履行了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广州万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力投资”)、广州恒翼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翼投资”)、何清华先生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2024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主要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二)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关联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数据如下:

主要关联方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如下: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四)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且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同关联方开展采购、销售、融资租赁等业务,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公平、自愿原则,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允,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交易金额预计客观、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付向东、陈生、全登华、申建云先生需回避表决。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该交易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市场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主要业务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的情形。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意见如下:

公司2024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关联交易合同是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署的,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同意该议案。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

4、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50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而发生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实施。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公司依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024年3月,财政部会计司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 “《应用指南汇编》”),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的规定,公司依据上述列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及《应用指南汇编》中的要求,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准则解释第17号》明确: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判断其推迟债务清偿的实质性权利是否存在时,仅应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应考虑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

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同时还对于附有契约条件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的贷款安排,且企业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取决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应遵循的契约条件的附注披露做了相关要求。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企业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在识别和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也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影响。该披露规定仅适用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供应商融资安排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4、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

根据《应用指南汇编》“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的规定,将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会计政策,该政策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期及以前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

公司根据《应用指南汇编》的规定,对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会计政策,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变更对当年财务报表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4年度1-6月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3年度1-6月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51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有关大会召开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19日

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长沙市星沙产业基地长龙街道凉塘东路1335号 山河智能总部大楼4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1.00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信函方式(包括电子邮件和快递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4年9月13日(9:00一11:30、13:30一16:00)

(三)登记地点: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及出席要求: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会议开始前补交完整。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剑、蔡媛元、易广梅

联系电话:0731-86407826

电子邮箱:IR@sunward.com.cn

联系地址:湖南长沙市星沙产业基地长龙街道凉塘东路1335号(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410100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97”,投票简称为“山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下列议案投票。

如果委托人未对以下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受委托人可以代为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打“√”)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的性质:

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1、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