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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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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2024-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33版)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4年度审计事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信永中和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2.人员信息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

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欧金光先生,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王仁平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纪耀钿先生,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三)独立性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四)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10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2万元),本期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如公司审计范围、内容发生变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审计范围和内容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审议,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充分审核,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业务,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事前审核意见如下: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对于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我们表示认可并同意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4年度审计事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24-049

转债代码:113565 转债简称:宏辉转债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9号)核准,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辉果蔬”或“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3,2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公司实际已发行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332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2,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3,490,566.05元(不含税)后,到账金额为人民币328,509,433.95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6,252,695.01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亚会A验字(2020)000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6,701,750.21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7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加上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净额3,290,406.97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2,841,351.77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资金余额2,841,351.77元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2012年1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公司2016年1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完成第一次修订,经公司2022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完成第二次修订。

公司对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于2020年3月9日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升平支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广东宏辉食品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升平支行、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广东宏辉食品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等协议的履行也不存在问题。截至2024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2,841,351.77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亚会A专审字(2020)0013号),截止2020年3月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5,387.48万元。2020年3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5,387.48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12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4年6月30日,使用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7,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实质性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其他事项说明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2023年12月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将“广东宏辉果蔬仓储加工配送基地建设项目”的达成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24-047

转债代码:113565 转债简称:宏辉转债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8月19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应到7名,实到7名,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7票。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及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暕先生主持。

会议采用记名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本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与《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照2023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24-046

转债代码:113565 转债简称:宏辉转债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一号一一一般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主要产品产量及同比增减情况

产品单位:吨

注:肉类贸易的产量为该业务采购量。

二、报告期内主要产品销量及同比增减情况

产品单位:吨

三、报告期末主要产品库存量及同比增减情况

产品单位:吨

四、其他说明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该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