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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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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325 公司简称:赛微微电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25 证券简称:赛微微电 公告编号:2024-059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67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数量20,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4.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491,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35,607,754.94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55,392,245.0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4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24637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4年0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38,483,343.41元,2024年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89,824,685.54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4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893,476,586.92元,其中: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收益31,711,337.03元,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5,842,932.94元。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58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山湖科技支行(58800001354926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张江支行(12191968611030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76990385691025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东城支行(4405017762080000223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97160078801700003899)、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科技支行(5405007880110000077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科技园支行(71467561978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张江支行(121947702810606)专项账户、浙商银行东莞分行营业部(6020010010120100187749),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4月、2022年7月、2024年3月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山湖科技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科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东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科技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浙商银行东莞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子公司以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2月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0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上述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超募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智能存款、大额存单。截至2024年06月30日,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事项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1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的超募资金回购股份。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转出用于实施回购的超募资金5,000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1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4年06月30日

编制单位: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大于100%系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项,将补充流动资金利息部分3,710,000.00万元转入自有账户所致。

证券代码:688325 证券简称:赛微微电 公告编号:2024-058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并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9)。

特此公告。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