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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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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行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024年8月29日,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暨中期报告(“本报告”)及中期业绩公告。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亲自出席董事8名。本行部分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报告所载财务资料除特别注明外,为本行及所属子公司河南九鼎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扶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密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浚县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山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郑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报表数据。

本行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4年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中国和国际审阅准则进行了审阅。

本行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赵飞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海刚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袁冬云女士声明并保证本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行2024年上半年度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行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现存在对本行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风险。本报告详细描述了本行在经营管理中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本行采取的应对措施,具体请查阅本报告“管理层讨论和分析”章节中“风险管理”内容。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注:本行董事会于2024年4月29日审议通过聘任韩慧丽女士为本行董事会秘书,自2024年6月7日其任职资格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核准后正式履职。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注明外,为本集团数据,以人民币列示。

注:

1.营业收入包括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产处置收益、汇兑损益、其他业务收入及其他收益等。

2.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放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无需扣除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加权平均净资产”扣除了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募集资金净额。

3.包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

4.为期末扣除其他权益工具后的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权益除以期末普通股股数。

5.2024年起,本行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计算资本充足率。

6.不良贷款率按不良贷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除以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拨备覆盖率按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不良贷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贷款拨备率按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

7.指报告期内净利润占期初及期末的资产总额平均余额的百分比。

8.按照业务及管理费与其他业务成本合计数除以营业收入计算。

9.按照生息资产总额的平均收益率与付息负债总额的平均成本率的差额计算,基于每日平均生息资产及付息负债计算。

10.按照利息净收入除以平均生息资产计算,基于每日平均生息资产计算。

11.杠杆率、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单一客户贷款比例、单一最大集团客户授信比例为按照监管口径根据经审计(阅)的数据重新计算,存贷款比例为根据审计(阅)后的贷款总额除以存款总额重新计算,其余指标均为上报监管部门数据。贷款迁徙率为本行母公司口径。

2.2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本行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算的报告期末净资产与报告期净利润无差异。

2.3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注: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规定计算。本行报告期内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形。

3普通股量及持股情况

于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为99,412户,其中A股股东99,361户,H股股东51户。

于报告期末,本行前10名普通股股东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于报告期末,本行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注:

1.以上数据来源于本行2024年6月30日的股东名册。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是该公司以代理人身份持有,代表截至报告期末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H股股份合计数。

报告期内,本行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不存在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不存在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4控股股东情况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5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本行不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债券。

三、重要事项

1经营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全面深化改革,防范化解风险,推进业务转型,增强内生动力,健全干部管理机制,强化绩效考核刚性约束,将资源向业绩、一线倾斜,稳步推进业务转型,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加强党的领导,保证正确方向。全面落实“第一议题”、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发挥党委领导作用,完善党建、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的制度体系,围绕中国特色金融文化,校正经营管理的工作导向和行为标尺,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凝聚力,有力发挥“两个作用”。

坚持经营定位,提升服务质效。主动融入省市战略部署,大力支持全省“三个一批”等重大项目建设,助力省市七大产业集群、“28+20+N”产业链现代化建设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制造业发展、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充分发挥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政策性科创金融运营主体作用,助推科技型中小企业加速成长;深耕社区金融、乡村金融,让金融普之于众、惠之于民。

实施改革重塑,激发动力活力。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建强干部人才队伍,强化激励约束,资源向一线倾斜,推进业务转型。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深耕社区金融和乡村金融,不断优化产品和服务体系,与区域优势特色产业融合发展,完善风险内控体系,提升线上化服务水平,构建起高质量发展的基本框架。

2利润表分析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本行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市政府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锚定目标、勇毅前行,积极推动各项业务发展。受息差持续收窄及LPR重定价等因素影响,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不及同期。报告期内,本行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63.93亿元,较上年同比下降7.59%;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6.49亿元,较上年同比下降22.01%;实现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5.94亿元,较上年同比下降22.12%。本行利润表主要项目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3资产负债表分析

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资产总额人民币6,456.8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49.71亿元,增幅2.37%。资产总额的增长主要是由于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投资、拆出资金、应收租赁款增加。本行资产总额中组成部分的余额(拨备后)及其占比情况如下:

负债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负债总额人民币5,893.5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29.61亿元,增幅2.25%。主要是由于吸收存款、应付债券等负债的增加。

注:其他负债主要包括待结算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及预计负债等。

股东权益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股东权益合计人民币563.2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人民币20.09亿元,增幅3.70%;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合计人民币544.0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人民币19.54亿元,增幅3.73%。主要是本行持续盈利所致。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行于2024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2号郑州银行大厦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其中,王世豪先生、宋科先生、李淑贤女士以视频接入方式出席会议。本行部分监事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赵飞先生主持。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经营管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行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本行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行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2号郑州银行大厦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4人,其中徐长生先生以视频接入方式出席会议,朱志晖先生未出席,也未委托其他监事代为投票。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临时召集人胡跃先生主持。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本行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本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