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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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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584 公司简称:上海合晶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84 证券简称:上海合晶 公告编号:2024-035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20年激励计划》”)、《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董事会同意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0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2020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议案》。

公司通过现场张贴等手段,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

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20年5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2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方案(修订稿)》。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4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142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215.8万股,行权价格为2.944元/股,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合晶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上海合晶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2024年6月6日,公司披露了《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批量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2024年8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二)《2022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2022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2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通过现场张贴等手段,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

2022年11月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22年11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4年3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80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47.3333万份,行权价格为3.69元/股,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合晶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上海合晶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2024年6月6日,公司披露了《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批量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2024年8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已不符合《2020年激励计划》及《2022年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296,667份。

4名激励对象主动放弃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或《2022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公司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19,999份。

上述两项合计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516,666份。

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0年激励计划》《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激励计划》以及《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84 证券简称:上海合晶 公告编号:2024-032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5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206,03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2.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228,775.76元,扣除新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90,175,042.29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2月5日出具《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0079号),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情况进行了验证。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88,738,100.27元(包括置换预先投入金额),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588,738,100.27元(包括置换预先投入金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806,089,063.43元(包含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及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4,652,121.41元)全部用于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的募集资金行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防范募集资金风险,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维护公司形象和股东利益,公司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募集资金的投向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合作金库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及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台湾科技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利息、理财收益、银行手续费、闲置资金理财等原因累计形成的金额。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晶盟硅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31050283360000000154,用于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为156,187,789.89元,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325,568.88元(不含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项目实施进度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9,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586,755,418.03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财务人员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发行费用2,467.32万元转入一般户,公司发现后第一时间将相关资金及利息转回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转出资金未影响募集资金的操作及使用,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此之外,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合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 2: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指 2024 年 1-6 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额。

证券代码:688584 证券简称:上海合晶 公告编号:2024-030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独立董事余经纬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李光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个人简历

李光奎先生,1992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李光奎先生2017年至2018年于郑州航空港兴晟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工作;2018年至今于河南京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河南京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员、经理、高级经理、部门主任,现任河南京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业务部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光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光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584 证券简称:上海合晶 公告编号:2024-029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董事会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开展,根据《公司章程》《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一致同意推选董事毛瑞源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个人简历

毛瑞源先生,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台湾籍。1995年至1999年任安永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组长;1999年至2007年任合晶科技财务经理;2007年至2008年任上海晶技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财务处长;2008年至2014年任合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长;2014年至2020年任合晶科技财务副总经理;2020年至2021年任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至今,任公司中国台湾办事处诉讼及非诉讼代理人;2022年至今,任郑州合晶董事。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毛瑞源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6,667股,持有郑州兴晶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2%的出资额,郑州兴晶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3,883,068股。毛瑞源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Silicon Technology Investment (Cayman) Corp.担任董事。此外,毛瑞源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毛瑞源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584 证券简称:上海合晶 公告编号:2024-038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9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德昌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2)。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外汇、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外汇、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特此公告。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84 证券简称:上海合晶 公告编号:2024-037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9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苏生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2)。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外汇、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外汇、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择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地

点及内容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84 证券简称:上海合晶 公告编号:2024-036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2024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行权事宜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3692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24年5月20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62,060,352元变更为人民币665,458,353元,股本总数由662,060,352股变更为665,458,353股,上述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完毕。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拟转授权公司管理层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因此,本次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84 证券简称:上海合晶 公告编号:2024-034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汇率市场运行情况,择机在银行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从事半导体硅外延片等相关产品的进出口国际贸易业务涉及美元、欧元、日元等多币种的交易,近年来受汇率波动影响,外汇敞口风险较大。为对冲经营活动中的汇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外汇衍生品,开展与业务规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以锁定订单收益,规避汇率风险。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日元等。

2、交易金额及期限: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避险性质且额度不超过600万美金(含本数)或等值外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对手: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5、授权事宜:授权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金额、价格根据公司管理授权权限执行,同时授权公司财务单位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三、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避险性质且额度不超过600万美金(含本数)或等值外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本次远期结售汇业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外汇行情的变动可能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汇率等的波动产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可能引发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手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履约风险。

4、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远期结售汇的相关信息,将给公司带来操作风险。

5、法律风险: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易合同条款如不明确,公司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五、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交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2、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只允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3、公司已制定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关的内控制度,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以控制交易风险。

4、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汇率变动,及时评估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6、公司内审部门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六、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实际经营需要,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已制定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关的内控制度及风险防范措施,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

2、公司本次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上海合晶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84 证券简称:上海合晶 公告编号:2024-033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外汇、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外汇、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升公司运营管理效率,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外汇、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5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206,03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2.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228,775.76元,扣除新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90,175,042.29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2月5日出具《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0079号),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情况进行了验证。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募资额不足部分从原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的金额中扣减。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使用外汇、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一)公司的募投项目支付款项中包括相关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支付人员薪酬需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指定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相关人员的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降低公司运营管理效率。

(二)公司募投项目中可能涉及境外采购业务,需使用外币或信用证进行支付,受募集资金专户功能限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先通过外汇或信用证支付后,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此外,由于涉及海关、税务等相关税费支出仅能使用公司与海关、税务等系统绑定的扣款账户统一支付,募集资金专户无法作为扣款账户,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账户先支付,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因此,为提升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和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成本,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通过外汇、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出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四、使用外汇、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流程

(一)职工薪酬的等额置换流程

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主要为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费用,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的人员安排,人事部门根据员工每月的出勤情况统计人员薪酬,按照公司工资、社保、公积金支付流程由公司特定账户统一支付;

2、财务部门每月根据人事部门统计的员工薪酬发放明细,计算各募投项目投入费用,并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每月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等额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3、财务部门做好等额置换的明细台账,在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的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

4、公司将自有资金等额置换募集资金款项的台账定期汇总通知保荐人。保荐人对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的核查与问询。

(二)采购款项的等额置换流程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正常推进,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外汇、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设备及材料采购款、工程款等,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相关采购进度,由采购部门及负责项目建设有关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征求财务部门意见确认可以采取外汇、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进行支付的款项,在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2、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由相关经办部门提交付款申请流程,按公司规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核,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流程,以外汇、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进行款项支付;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明细台账,按月度汇总使用外汇、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定期统计未置换的以外汇、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将外汇、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4、公司将自有资金等额置换募集资金款项的台账定期汇总通知保荐人。保荐人对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的核查与问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外汇、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该事项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外汇、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此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建立了规范的操作流程。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外汇、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此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外汇、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外汇、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事项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外汇、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84 证券简称:上海合晶 公告编号:2024-031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何琳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为保障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张利冰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个人简历

张利冰女士,1989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张利冰女士2016年至2018年于郑州航空港区兴晟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2018年至2024年历任郑州航空港兴晟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经理、经理,中科融通物联科技无锡有限公司经理;2024年4月至今,任郑州航空港兴晟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利冰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利冰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