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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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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4-06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注1)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23]第2397号)显示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疑虑,公司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自2023年4月28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24]第0536号)。因此,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关于购买上海孚邦实业有限公司75%股权的事项(注2)

为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及资产质量、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上海孚邦实业有限公司75%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包向兵、郑露持有的孚邦实业75%股权,交易对价为7,425万元。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关于支付现金购买上海孚邦实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之资产购买协议》(以下简称“《资产购买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孚邦实业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根据《资产购买协议》,标的资产交割条件达成后,孚邦实业于2024年4月26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公司按照《资产购买协议》的约定向交易对方支付了首期对价款63,244,426.67元。交易对方包向兵、郑露按照《资产购买协议》的约定增持了公司股份,截至2024年8月28日,包向兵、郑露总计购买了公司股份12,710,413股,金额为人民币4,595.88万元,不少于收取的本次交易对价款税后总额的75%。

3、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注3)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奉望计划自2024年5月16日起六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的总数量不低于4,189,794股(含本数)且不超过8,379,587股(含本数),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截至2024年8月15日,上海奉望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782,51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3497%,增持金额为1,397.01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上海奉望后续将继续实施增持计划。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4-062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经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公司2024年半年度需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共计207.82万元(未经审计),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账款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应收款项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2)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根据客观证据单项评估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有销售合同或订单的存货,按照合同或订单的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没有相应销售合同或订单的存货,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207.82万元,存货跌价销售结转及转销金额626.38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销金额21.71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增加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7.19万元,增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37.19万元。

本次计提减值数据为公司财务部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做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