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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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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057 公司简称:厦门象屿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未出席董事情况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上表中23象屿股份MTN001、23象屿股份MTN002、24象屿股份MTN001、24象屿股份MTN002的到期日:本期债券于发行人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续,并在发行人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运行情况

2024年上半年,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转型升级稳步推进,国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效益平稳恢复。但国际环境复杂性不确定性持续上升,国内有效需求依然不足,工业企业效益恢复基础仍需巩固。

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上半年大宗供应链行业仍面临诸多挑战:一是受美联储降息预期影响,部分金融属性较强的大宗商品价格上涨,流动性因素和供需基本面因素呈现一定背离,商品价格管理难度加大;二是由于国内有效需求不足,部分下游工业企业的采购需求依然疲弱;三是部分产业利润持续下滑,供应链企业的客商资信管理难度上升,影响业务规模扩张。

头部大宗供应链企业通过调整商品组合,对冲行业周期;开拓国际化客户,挖掘增量市场;优化客户结构,多元化上下游渠道,积极应对行业挑战。展望下半年,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加快全面落实已确定的政策举措,及早储备并适时推出一批增量政策举措”。随着后续稳增长政策加码,工业企业效益恢复基础预计持续巩固,大宗原材料采购需求进一步释放,客商资信风险逐步降低,大宗供应链行业有望迎来需求及利润的边际改善。

2. 行业发展趋势

(1)产业周期震荡加速龙头企业规模扩张,市场集中度持续提升

全球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加剧,叠加部分产业周期性、结构性问题,大宗供应链企业经营难度上升。头部企业依靠资源、服务和风控优势,积极拓展渠道网络,抢占更多市场份额,逆周期扩张能力显著。根据货量口径测算,中国大宗供应链CR5(具体指:物产中大、建发股份、厦门国贸、厦门象屿、浙商中拓)市场占有率(CR5市场占有率=CR5业务规模/中国大宗供应链市场规模;其中,CR5业务规模为其供应链板块经营(或销售)货量之和,中国大宗供应链市场规模为主要大宗商品产量与进口量之和)从2021年的4.81%快速提高至2023年上半年(因部分企业未披露2023年货量数据,暂无法测算2023年中国大宗供应链CR5市场占有率)的5.46%,头部效应凸显,市场集中度持续提升。

(2)客户需求演变促使供应链服务模式迭代,“物贸联动”仍是竞争关键

随着国内经济发展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进阶,制造业客户对专业化、一体化供应链服务的需求日益上升,供应链头部企业加速模式迭代,在组合供应、环节整合、链条延伸、区域协同等方面持续发力,跨品类的上下游渠道及物流整合能力成为竞争关键。凭借两者结合形成的“物贸联动”能力,头部供应链企业能通过高效资源调配及网络化物流服务介入到产业链更多服务环节中,加强客户粘性,进一步巩固产业链上下游市场地位。

图3:客户需求变化及服务主体演变

(3)“一带一路”深化促使中国企业出海,催生供应链国际化“新蓝海”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深化,中国企业出海步伐加快,催生大量海外采销、国际物流、跨境电商、信息咨询等供应链需求。在海外采购及物流通道建设,国际化团队培养等方面走在前列的供应链企业,有望凭借服务能力和地缘优势,承接中资企业海外供应链需求,打开新的“蓝海”市场。

(4)新阶段发展要求加快数智化转型,人工智能赋能供应链优化升级

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制造业对供应链提质增效的要求提高,行业风险事件偶发,供应链安全重要性不断凸显,行业数智化转型进程愈加紧迫。头部供应链企业相继加大对数智化应用的投入,如物流设施数字化改造、安全仓库系统构建、多式联运系统对接、货运资源整合、供应链金融数智解决方案、客户采销系统对接、产业链服务系统等数智化项目。

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蓬勃发展,逐步渗透到大宗供应链服务行业,将有效提高大宗供应链各环节的协同效率,实现物流、商流、信息流、资金流的平台化共享,推进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从事大宗供应链服务,以制造业企业为核心客户,为其提供大宗原辅材料采购供应、产成品分销、物流配送、供应链金融、信息咨询等的一体化供应链服务,致力成为世界一流的供应链服务企业。

1. 商品组合

从客户需求和自身经营理念出发,公司选择商品的标准是:①流通性强,易变现;②标准化程度高,易存储;③需求量大,产业链条长,能够提供多环节综合服务。公司目前主要经营金属矿产、农产品、能源化工、新能源等大宗商品,涵盖“黑色金属、铝、不锈钢、新能源、煤炭、油品、谷物原粮”七大核心品类。

公司结合行业周期变化,通过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及模式横向复制,不断丰富和优化商品组合,在重要细分品类上精耕细作,形成规模优势,锻造大宗商品一揽子组合供应能力。

图4:公司2024年上半年大宗商品经营期现毛利构成

2. 客商结构

公司聚焦制造业客户需求,持续优化客户结构。2024年上半年公司制造业客户服务量占比整体稳定在60%以上;其中,新能源供应链80%以上,黑色金属和铝供应链70%以上,不锈钢、煤炭、谷物原粮供应链60%以上。

3. 区域布局

公司在境内已成立10家平台公司,业务触达34个省级行政区,核心业务区域由沿海逐步向内陆延伸,重点挖掘中西部地区现代化产业集群的供应链需求。

近年来,公司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作为战略布局方向,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在新加坡、美国、越南、印尼等均设有平台公司,合作客商遍及100余个国家,重点链接海外优质采销渠道,挖掘大型中资企业海外供应链需求。

图5:公司国际化业务区域布局

4. 业务模式

公司将“单点服务”升级为“综合服务”,提供的服务内容从单一环节服务,升级为原材料采购、产成品分销、库存管理、仓储物流、供应链金融等一揽子服务;沿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综合服务”,建立起具有厦门象屿特色的“全产业链服务模式”;在全产业链形成服务优势后,顺势切入有赋能价值的生产制造环节,形成“供应链服务+生产制造”的产业链运营模式,提高综合收益水平,缓冲产业周期性波动的影响。

在数智化时代,公司基于业务场景累积的大量服务案例和经验数据,高效响应客户需求,为其进行商品遴选和服务匹配,叠加“物贸联动”优势,开展区域仓和物流整合,定制输出一体化的供应链解决方案。

图6:公司业务模式

5. 盈利模式

公司以服务收益和规模集拼收益为核心,辅以价差收益,收益构成及释义详见下表:

表1:公司盈利模式及释义

3.2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网络化物流服务能力

公司作为国家5A级物流企业,培育出三大物流运营主体(象屿速传、象道物流、象屿农产),拥有一批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物流服务团队。在业内率先构建以“公、铁、水、仓”为核心、链接海内外市场的网络化物流服务体系,包括贯通东西、串联南北的铁路运输网络,辐射全国的公路运输网络,立足国内主要口岸、延伸至“一带一路”沿线的水路运输网络,覆盖东部沿海、中西部大宗商品集散区域的仓储集群,以及链接海外市场的国际租船、国际班列等物流通道。

公司充分发挥“多式联运”优势,为客户提供高品质、全流程、定制化的大宗商品物流解决方案,打造“铝产品跨省流通”“北粮南运”“西煤东运”“北煤南运”等多条精品线路。

网络化物流服务体系是公司服务制造业企业客户的核心能力之一,同时也是公司实现货权管控以及业务数智化转型的重要基石。

报告期内,公司荣获2024年度中国物流企业50强第二位、2023年度全国通用仓储百强企业第二位、2023年度中国数字化仓储标准体系建设先进单位。

表2:公司物流资源及能力

图7:公司覆盖全国、连接海外的网络化物流服务体系

(二)数智化供应链服务能力

公司聚焦“拓展增量市场,提高服务效率,升维业务模式”三大核心目标,依托海量的业务数据、庞大的客户资源、丰富的应用场景,构建智能化信息科技体系。基于智慧物流系统,公司持续完善数智化服务系统,整合内外部运力资源,实现资金方与客户需求的有效对接,提升客商服务效率,助力业务发展。

同时,公司通过构建涵盖财务管控、人力资源管理、客户关系、风险管理、设备与资产管理等模块的一体化保障体系,对业务运营形成全方位支撑;通过企业经营分析系统、客户分析与大数据运营系统,梳理、提取、挖掘海量业务数据,服务经营决策。

(三)体系化风险管控能力

公司牢牢把握风险管控基础,将广大制造业企业作为目标客户,将“流通性强、易变现、标准化程度高且易存储”的大宗商品作为主营产品,结合行业周期变化动态调整商品构成,强化周期对冲能力。

公司始终秉承对市场的敬畏之心,坚持“风险第一、利润第二、规模第三”的经营理念,当前已形成三道风险管理防线(一线业务部门、总部风控部门、总部稽核部门),围绕事前管控体系建设、事中过程管理、事后总结及体系优化等方面实施多部门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风险协同处理机制。公司针对识别出来的重大风险,进行分类、分层、分级管理,加强关键风险管理(如客商资信风险、价格风险等)预警,及时管控风险。

(四)全球化渠道和资源整合能力

公司在金属矿产、农产品、能源化工、新能源等产业链积累了一批优质的头部企业客户资源,构建起成熟稳定的全球化业务渠道。公司与国内外上下游客户、资金提供方、技术支持方、物流服务方等形成紧密的合作关系,通过整合丰富的产业资源、信息资源、物流资源、金融资源,为客户输出一体化供应链解决方案。公司资源壁垒日益强化、业务模式日趋成熟,上游议价能力、下游分销能力、供应链综合服务能力均不断强化。

(五)多维度产业研究能力

公司搭建起“集团总部研究院、股份产业研究部、一线经营主体研究部门”的三级研究体系,拥有一批具有国际化视野的专职研究团队,从宏观、行业、产品、业务发展、风险管理等多个维度进行研究赋能,持续迭代各产业链的研究方法论。公司已完成经营、财务、物流、风控、人力等供应链数据库的搭建,沉淀海量数据,同时加强产业研究与运营管理的协同联动效应,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六)专业化供应链服务团队

公司注重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组建起一批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的供应链服务团队,具备针对客户需求设计专业供应链解决方案的能力。公司持续完善国际化人力资源体系,坚持“外引内培”双轮驱动,构建具有国际化视野和服务能力的精英人才梯队,服务已覆盖东南亚、非洲、欧美等多个区域。公司团队管理和绩效考核机制高度市场化,不断创新激励方案,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和一线业务团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3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成果及业务数据

1.主要经营成果

2024年上半年,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但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增多,下游制造业客户采购需求依然疲弱,大宗商品价格承压。面对市场变化,公司对行业发展趋势把握的敏锐性、策略调整的灵活性和客商风险管控的前置性仍显不足;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35亿元,同比下降12.87%;归母净利润7.79亿元,同比下降12.60%。

公司始终坚持平台化、国际化和数智化战略,并根据市场变化进行战略复盘,灵活调整经营策略。通过加强头寸管理,坚持“小步快跑”,管控低效和高风险业务,公司经营策略修正取得阶段性成效,进一步稳固业务基本盘。报告期内,公司铝、蒙煤、新能源等细分品类市场优势进一步巩固,总体经营货量保持1亿吨以上;农产品供应链扭转盈利下滑趋势,实现期现毛利转正;造船板块报告期交船与生产量、期末在手订单量创历史新高,为公司贡献持续、稳定的利润。

2023年至今,公司经营业绩受到冲击,但以服务制造业客户为核心的业务模式展现出较强的自我修复力和发展韧性。随着政府宏观调控力度加强,宏观经济更加平稳、积极运行,通过持续优化商品组合、客商结构和业务结构,强化风险控制,公司有信心在产业周期波动中,破解发展瓶颈,稳固业务基本盘,重回高质量发展道路。

2.主要业务数据

(1)大宗商品经营

公司以大宗商品供应为载体,与客户签署一揽子协议,开展采购分销、物流、供应链金融、信息咨询、加工等在内的供应链综合业务,收入、盈利均体现在核心商品经营成果中,具体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为配套供应链综合业务现货经营,公司运用期货工具对冲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相应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处置损益,期现毛利和期现毛利率为结合期货套保损益后的数据

金属矿产供应链方面,巩固蒙煤进口优势,加强钢材海外业务合作,开拓海外铝土矿、铬铁资源,国际化业务量同比增长;受不锈钢下游需求疲弱且黑色金属行情下行的影响,营业收入和期现毛利同比下降。

农产品供应链方面,主动调整经营策略,加强流量经营和滚仓操作,控制库存敞口,周转效率同比提升,期现毛利扭亏为盈。

能源化工供应链方面,受煤炭产业链需求偏弱、价格承压的影响,经营货量和盈利水平同比下降;得益于新加坡属地船燃油业务等国际化业务增量明显,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新能源供应链方面,深耕澳洲、美洲、非洲和中国江西等地锂矿资源,打通镍钴盐海外渠道,业务量和盈利水平同比大幅增长;受商品价格下行的影响,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2)大宗商品物流

公司物流体系除响应内部供应链业务需求外,还对外提供市场化服务,该部分经营成果独立核算,具体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注:综合物流、农产品物流、铁路物流分别指公司子公司象屿速传、象屿农产、象道物流对外提供的市场化物流服务;其中,综合物流主要包括国际航线、国际班列、内河水运、公路运输、海内外仓储等,农产品物流主要包括粮食国储、省储服务等

综合物流方面,持续优化仓储资源布局,健全期货交割库体系,延伸物流服务链条,仓储业务进出仓量及库存均同比增长25%;同时,推动中国-印尼物流通道经营提质,打造国际班列精品路线。

农产品物流方面,省储、临储、期货交割等业务量增长,但国储业务量下降,营业收入和毛利水平同比下降。

铁路物流方面,围绕产业型大客户,深耕疆煤外运业务,优化自备箱转运路线,疆煤外运业务量同比增长超150%,并实现铝产品、锂产品等多品类物流业务增长,业务总量同比增长超35%,带动营业收入和毛利同比增长;受租箱业务影响,毛利率同比下降。

(3)生产制造

公司在全产业链形成服务优势后,切入有赋能价值的生产制造环节,形成“供应链服务+生产制造”的产业链运营模式,提高综合收益水平,缓冲产业周期性波动的影响。本期生产制造经营成果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公司生产制造板块包括造船、选矿和油脂加工,其中造船业务经营主体为公司子公司象屿海装;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对象屿海装的持股比例已由36%提升至51%

造船板块把握船市景气周期,一方面丰富产品结构,在巩固优势散货船型市场地位的同时,承接16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订单,报告期末在手订单达81艘;另一方面提升精益生产水平,节约生产成本,缩短造船周期,上半年交船与生产量创历史新高。2024年8月,公司通过司法拍卖方式竞得江苏宏强船舶重工有限公司核心资产,达产后造船板块年产能有望提升60%。

(二)2024年半年度重点工作成效

1.优化经营策略,稳固业务基本盘

面对错综复杂的市场环境,公司及时优化经营策略,调整经营模式,稳固业务基本盘。一是加强流量经营和滚仓操作,通过“小步快跑”,降低风险敞口,提升周转效率,农产品等供应链策略调整取得成效。二是加强业务复盘,管控低效和高风险业务,调整商品组合,优化客商结构,制造业客户服务量占比稳定在60%以上。三是探索发展新动能,加强内部联动、新团队培育和新品类、新市场开发,钢材和铝制品出口、铁矿石和大豆进口等业务开拓取得成效。

2.物贸联动出海,提升全球化综合服务能力

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进出口总额77.53亿美元。受益于造船板块国际化接单能力持续增强(出口船舶12艘),以及钢材、铝等品类出口增长,公司实现出口总额14.66亿美元,同比增长33.27%。受国际政治经济环境波动以及煤炭、铁矿等进口价格“倒挂”的影响,公司进口业务规模同比下降。

同时,公司加快国际物流通道建设,新拓海外物流供应商近百家,持续提升东南亚、非洲、亚欧大陆桥等区域国际化物流能力。报告期内,中国-印尼物流通道业务量同比增长超45%,中国-越南及中国-泰国物流通道合计业务量同比增长超10%。

3.整合内外资源,升级数智赋能

一是完善数智化服务系统,开发产业客户,提升资金方与客户需求的对接和合作效率;借助社会化货运和水运资源,提升商品经营终端运力和货权管控能力。

二是升级数智化管理系统,智慧物流拣货效率提升35%,客商线上提货、确认、发票获取等环节操作效率提升20-40%。

4.加强客商管理,夯实风控闭环

2024年上半年,公司重新梳理客商资信、经营模式、贸易制裁等风控要素,优化客商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产业研究与风险控制的赋能联动,夯实风控闭环。

(三)2024年下半年主要经营计划

2024年下半年,虽然产业发展的不确定因素仍然存在,但随着宏观政策调控力度加大,供给侧改革发力,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势能增强,经济发展的有利因素将更加凸显。公司将充分汲取过往经验教训,对经营策略、风险管控、低效业务进一步优化,以更加坚定的信心和决心,着力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是国际化方面,夯实东南亚、非洲、南美洲等地区国际化业务优势,加强国际物流能力建设与商品经营的协同发展,加快中国-非洲国际化物流通道建设和非洲矿产资源获取,提升全球供应链一体化服务能力;巩固提升铝、不锈钢、蒙煤、新能源等产业链国际化优势,加大钢材、农产品等产业链国际化拓展力度。

二是数智化方面,加强数智化服务系统与商品经营、物流服务的相互赋能与协同发展,通过数智化管理系统进一步提升上下游业务协同效率。

三是农产品供应链方面,继续坚持流量经营、滚仓操作,降低库存敞口,提升服务型业务规模,提高稳增长能力。

四是生产制造方面,抓住船市景气周期,提升产能和精益管理水平,并加大第二主力船型的研发拓展力度。

五是风险控制方面,加强客商资信风险管控,紧盯客户动态,提升前置预判和管理能力;梳理管控高风险业务,加强业务分级分类管理,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和经营模式;配合控股股东尽快完成对江苏德龙债权的转让程序。

第四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4-061

债券代码:115589 债券简称:23象屿Y1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象屿Y2

债券代码:240722 债券简称:24象屿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通过分析、评估和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2024年1-6月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损失合计5.41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金融资产相关项目按照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包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

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与估计。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算,2024年半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4,790.42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6,277.30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8,904.96万元,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391.84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照公司金融工具有关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将资产可回收金额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经测试,2024年半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9,279.14万元。其中,存货跌价损失19,074.28万元,合同资产减值损失220.26万元,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8.02万元,预付款项减值损失-23.42万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年计提上述各类减值损失5.41亿元,减少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8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能够合理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4-060

债券代码:115589 债券简称:23象屿Y1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象屿Y2

债券代码:240722 债券简称:24象屿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8日下午在厦门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两名,曾仰峰监事因公事不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蔡雅莉监事代为主持、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过签署表决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二0二四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二0二四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我们未发现参与二0二四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二0二四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关于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关于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三、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4-059

债券代码:115589 债券简称:23象屿Y1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象屿Y2

债券代码:240722 债券简称:24象屿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8日下午在厦门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七名,张水利董事、林俊杰董事因公事不能亲自出席会议,分别委托吴捷董事、齐卫东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邓启东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过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关于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关于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54,069.56万元。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关于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三、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同意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四、关于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以上四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均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一、二、三项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4-062

债券代码:115589 债券简称:23象屿Y1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象屿Y2

债券代码:240722 债券简称:24象屿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3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24”),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7号要求执行、按照财政部会计司于2024年3月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24的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解释17号明确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企业是否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并不影响负债的流动性划分。对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财务报表列报》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含一年,下同)提前清偿该负债,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该负债,该负债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附有契约条件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的贷款安排,且企业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取决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应遵循的契约条件的,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关于契约条件的相关信息,以使报表使用者了解该负债可能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清偿的风险。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解释17号所称供应商融资安排(又称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或反向保理安排,下同)应当具有下列特征: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仅为企业提供信用增级的安排(如用作担保的信用证等财务担保)以及企业用于直接与供应商结算应付账款的工具(如信用卡)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一现金流量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识别流动性风险集中度时,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导致企业将其原来应付供应商的部分金融负债集中于融资提供方这一因素。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解释17号明确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4.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24的要求,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规定,公司对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计提由原计入“销售费用”,变更为计入“主营业务成本”。调整金额分别为2024年1-6月4,323,800.70 元,2023年1-6月2,563,185.87元。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的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