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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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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4-7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启动雅安锂业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建设项目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第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亿元用于雅安锂业二期2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等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8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002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积极会同各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并按反馈意见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并对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和披露。【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4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和修订,2020年9月18日,公司对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和披露。【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10月19日,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150次工作会议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11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2020年10月28日出具的证监许可〔2020〕2777号《关于核准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8,700万股新股,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4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0年12月3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17名特定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12月31日出具了“XYZH/2020CDAA80019号”《验资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0日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获配的投资者缴付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人民币1,499,999,997.81元。根据询价结果,公司本次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为107,066,381股。【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1月29日,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中,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年产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雅安锂业第三期锂盐生产线部分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新增年产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项目”在完成一条3万吨生产线建设后,将剩余未建部分调整为再新建一条年产3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生产线,并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剩余资金用于该条生产线建设,该条生产线建设与雅安锂业三期建设同步规划与实施。【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雅安锂业三期高等级锂盐材料项目。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1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10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任职公司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22年3月5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侯水平先生于2022年3月8日至2022年3月9日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委托投票权。

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5月16日,公司完成向14名激励对象、合计12,042,100股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5月15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届满,本次解除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5月16日。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年5月15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届满,本次解除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5月16日。至此,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收购普得科技股权并控股其子公司

2022年7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普得科技70.59%股权并涉及津巴布韦锂矿矿权投资的议案》,同意兴晟锂业以自有资金不超过 9,290.47万美元收购普得科技70.59%股权,而间接持有普得科技控股子公司KMC公司60%的股权,KMC拥有位于津巴布韦西部北马塔贝莱兰省境内的Kamativi矿区锂锡钽铌铍等伟晶岩多金属矿的100%矿权。【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8月3日,普得科技已完成工商变更,并取得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卡马蒂维锂矿项目第一阶段已完成建设并投产,第二阶段建设按工段已开始试车调试,将于2024年内建成投产。

(四)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回购用于股权激励

2022年10月2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止2022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000,054股,总金额为264,293,256.16元(含交易费用,具体以证券公司交易清算结果为准),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7%,最高成交价为26.9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5.97元/股,成交均价为26.429元/股。至此,公司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回购用于维护市值

2024年2月1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不低于1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0,0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金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止2024年5月18日,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9,249,800股,占2024年3月31日总股本的0.80%,回购最低价10.55元/股,回购最高价11.13元/股,成交均价10.81元/股,回购总额为100,003,273.00元(不含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止本公告日,前述两次回购的股份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孟岩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4-70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或“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微信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书面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九名,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郑戎女士主持,会议对通知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1、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对外发布。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董事会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原《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进行适应性修订。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4、关于修订《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行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将套期会计纳入公司会计政策,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管理办法》进行适应性修订。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管理办法》。

5、关于修订《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更好的防范锂盐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实现套期保值业务的预期效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拓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范围,并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原《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进行适应性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名称为《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6、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2024年4月,董事会已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前期利用套期保值工具参与碳酸锂期货业务也取得了较好成效。为更好防范锂盐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实现套期保值业务预期效果,公司将拓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范围,开展境外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统一调整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按照公司《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及管理。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和《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4-71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为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控制办法》等规定,对所有募集资金均实行专户存储,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存储等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是为防范因生产经营活动中原材料和产成品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通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增强公司财务的稳健性,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针对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相关制度并编制了可行性分析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该议案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4-75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

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基本情况:为有效防范因生产经营活动中原材料和产成品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的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审议程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风险提示: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固有的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及技术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执行套期保值操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新能源材料业务,主要产品为氢氧化锂、碳酸锂等锂盐产品。近年来,锂盐产品价格波动巨大,为降低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拟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降低产品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障主营业务稳步发展。

(二)交易品种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产成品的期货及其衍生品。

(三)交易金额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交易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按照公司制定的《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及管理。

(五)交易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六)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七)开展主体

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实施。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降低产成品、原材料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

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临近交割期时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将趋于回归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如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相背离等,会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2、政策风险

如期货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经公司审批的方案下单操作时,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甚至面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损失。

4、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2、合理设置公司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在董事会批准的权限内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3、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性高的期货品种,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在制定交易方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以确保可用资金充裕;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做到合理止损,有效规避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四、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4-74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有关规定,现将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公司2018年3月9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2018年12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8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903万元(含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09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4月22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报告编号:XYZH/2019CDA20199)。

2、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2020年11月3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7号)核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107,066,381.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999,997.8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872,650.18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7,127,347.6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31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报告编号:XYZH/2020CDAA80020)。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19年4月22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285,628,255.86元,利用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用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用合计930,000.00元。

2019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85,628,255.86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同意以募集资金930,000.00元置换预先以自有资金支付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用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

2019年8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运作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将不超过2.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

2020年8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运作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将不超过7,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继续用于购买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雅化可转债募集资金净支出790,970,000.00元(含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熊猫大道支行(账号2319001429100036752)已于2023年2月23日完成销户。

单位:人民币元

2、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2年1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运作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将继续使用不超过1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

2023年1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运作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将继续使用不超过7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

2023年11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6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雅化非公开发行资金净支出989,944,738.23元(含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控制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控制办法》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9年4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2019年4月23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成都分行”)及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签署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投项目所属子公司雅化锂业(雅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安锂业”)分别与本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以下简称“工行雅安分行”)及保荐机构天风证券签署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2021年1月21日,公司与工行雅安分行及保荐机构天风证券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雅安锂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以下简称“中行雅安分行”)及保荐机构天风证券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按协议约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不存在违规情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343,024,762.86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1)活期存款账户:

单位:人民币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街支行(账号2319614129100054956)已于2021年8月16日完成销户。

(2)理财产品账户: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225,013,738.62元,其中:投入雅安锂业新增年产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项目664,455,135.11元,投入高等级锂电新能源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127,892,947.19元,公司补流项目使用432,665,656.32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43,024,762.86元(含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新增年产2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项目”作适应性调整,调整后的募投项目为“新增年产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项目”。

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雅安锂业第三期锂盐生产线部分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增年产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项目”在完成一条3万吨生产线建设后,将剩余未建部分调整为再新建一条年产3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生产线,并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剩余资金用于该条生产线建设,该条生产线建设与雅安锂业三期建设同步规划与实施。

调整后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见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披露,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无。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件1

2024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如有尾差均因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所致。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如有尾差均因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