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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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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2024-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4-067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9日

3.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8月23日公告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063),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46.09%股份的公司控股股东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在2024年8月2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股东向兴业银行兰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为提高决策效率,控股股东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将该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4年8月23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9月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兰州市兰州新区黄河大道西段528号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9日

至2024年9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议案2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临2024-060)、《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临2024-061)。

议案3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股东向兴业银行兰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4-067)。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兰石集团兰驼农业装备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 报备文件

《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在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4-066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股东向兴业银行兰州分行申请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石集团”),为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兰石重装”)控股股东,系公司关联法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控股股东兰石集团向兴业银行兰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兰石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5,000.00万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由兰州兰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石建设”)提供保证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人兰石集团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兰石集团根据资金筹划安排,拟向兴业银行兰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期限1年。本着相互协同、共促发展原则,公司拟为兰石集团本次向兴业银行兰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由兰石集团全资子公司兰石建设提供保证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由于兰石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在关联董事张凯、李剑冰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股东向兴业银行兰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全体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将上述议题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股东向兴业银行兰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届时将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0224469959T

3.成立日期:1992年12月12日

4.注册资本:177,286.3092万元

5.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194号

6.法定代表人:王彬

7.主要业务:主要提供能源化工装备、石油钻釆装备、通用机械装备、农用装备机械装备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及检测、EPC总承包、工业互联网服务、投资运营、售后及金融服务等为一体的全过程解决方案。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9.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兰石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截止目前,兰石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41.19%的股份,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46.09%的股份。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控股股东兰石集团向兴业银行兰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25,0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一年。上述兰石集团的实际授信额度以兴业银行兰州分行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兰石集团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可控。兰石集团长期支持上市公司的发展,本着相互协同、共促发展原则,本次担保事项的实施有利于双方共同发展,公司向兰石集团提供担保是可行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公司为兰石集团提供的担保,由兰石建设提供保证反担保,反担保方具有相应的担保履约能力且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事项给公司带来的或有风险较低,担保风险可控。

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反担保的范围:

(1)兰石重装代兰石集团向债权人清偿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2)兰石重装代兰石集团清偿上述款项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及损失;

(3)兰石重装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向兰石集团追偿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等);

(4)兰石重装为实现本协议项下反担保债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等)。

2.反担保的担保期间:

反担保的担保期间自反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债权债务解除之日为止。

五、董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兰石集团不存在银行贷款逾期情形,鉴于兰石集团长期支持上市公司的发展,本着相互协同、共促发展原则,本次公司为兰石集团向兴业银行兰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有利于实现双方共同发展,且被担保方提供了相应的反担保,反担保方具有相应的担保履约能力且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事项给公司带来的或有风险较低,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对本次关联担保的审核意见

公司为控股股东兰石集团向兴业银行兰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是本着相互协同、共促发展原则,且兰石集团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并为本次担保提供了足额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为控股股东向兴业银行兰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73,393.72万元(不含此次担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3.38%;其中为子公司担保余额48,393.72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5.41%;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5,00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96%。无违规及逾期担保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4-065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富永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股东向兴业银行兰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股东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兰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 25,000 万元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注:因本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凯、李剑冰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股东向兴业银行兰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4-066)。

2.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临2024-067)。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