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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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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4-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98版)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办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通过适当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同时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七、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二)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没有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针对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森麒麟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海通证券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4-093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4年1-6月,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7,328,393.4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18,339,460.24元;2024年半年度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970,106,398.44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55,259,849.34元。

鉴于公司当前经营状况及发展态势良好,公司未来发展可期,正在稳步向“创世界一流轮胎品牌,做世界一流轮胎企业”愿景迈进,在综合考量公司的盈利状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兼顾短期收益和长期利益,公司拟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截至本方案披露日前一交易日公司总股本为1,029,162,229股,若以此总股本计算公司共计派发216,124,068.09元(含税)。

本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4-094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14:30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在会议现场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1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大信街道天山三路5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1、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 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 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股票账户卡,并提供能够让公司确认委托人的股东身份的文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 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 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12日 8:00-17: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大信街道天山三路5号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倩

(2)联系电话:0532-68968612

(3)传真:0532-68968683

(4)邮箱:zhengquan@senturytire.com

(5)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大信街道天山三路5号

5、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84

2、投票简称:麒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召开的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及股数: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4-095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年3月,财政部会计司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规定,将公司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企业提供的、不能作为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2024 第十五章收入规定的单项履约义务的质量保证(以下简称保证类质量保证),适用第十四章或有事项的规定。

企业因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营业成本”、“销售费用”项目产生影响,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及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不会产生影响。

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重述了比较期间合并财务报表,具体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