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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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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475 公司简称:华光环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475 股票简称:华光环能 编号:临2024-065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

● 本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9月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 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5) 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 截至 2023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5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3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2人。

(7) 公证天业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0,171.4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4,627.1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580.35万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62家,审计收费总额6,311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12名从业人员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各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孟银

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华光环能(600475)、联测科技(688113)、芯朋微(688508)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单旭汶

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华光环能(600475)、华宏科技(002645)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微

2004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 1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 2 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华光环能(600475)、宇邦新材(301266)、华宏科技(002645)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包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说明等项目)为24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60万元,合计308万元。审计费用与上期相比无变化。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在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责,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意将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华光环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华光环能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编号:临2023-064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以邮件、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监事会主席余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

(1)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针对2024年上半年与国联财务的业务开展情况,出具了《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报告。

议案关联监事余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4-063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通讯形式召开。董事长蒋志坚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经审查,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半年度报告中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财务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针对2024年上半年与国联财务的业务开展情况,会议审议通过了《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报告。

议案关联董事吴卫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在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责,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意将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