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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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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089 公司简称:特变电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2023年,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衡阳变压器有限公司受让了关联方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新疆特变电工自控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控公司)全部股权。公司将自控公司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上年同期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3,890,229,479股,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2023年末公司股本增加至5,052,710,023股。因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本报告期末公司股本增加至5,052,792,541股。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22,850,407股;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2,543,837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规定,在计算每股收益等相关指标时,总股本以扣减已累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基数。

报告期上述表格中主要财务指标总股本计算基数与上年同期不同。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公司在计算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时,已扣除长期含权中期票据、可续期公司债股利。

三、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四、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五、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编号:临2024-055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发电量完成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业务涉及煤电、风电及光伏发电业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三号电力》《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九号光伏》的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半年度发电量完成情况披露如下:

1、2024年半年度装机容量情况

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电站装机容量为6,529.95 MW,其中:煤电3,020MW(含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自备电厂装机700MW、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自备电厂装机300MW),占比46.25%,风电自营电站2,234.50MW,占比34.22%,光伏发电自营电站1,275.45 MW,占比19.53%。

2、2024年半年度发电量完成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电站发电量1,246,637.88万千瓦时,其中煤电发电量829,450.58万千瓦时;风电自营电站发电量315,624.80万千瓦时;光伏发电自营电站发电量101,562.50万千瓦时。上网电量共计1,156,846.31万千瓦时。

公司电站2024年半年度发电量等数据如下:

■■

注:2024年上半年公司转让云南省临沧市云县干龙潭30MW并网光伏电站。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24-053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24年8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应当参会董事11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11份。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认为并保证: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严格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业务办理》附件《第六号 定期报告》等有关规定编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准东1GW光储项目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准东2GW风储项目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二、三项议案决议内容详见临2024-054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新能源电站项目的公告》。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 报备文件

1、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00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24-054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新能源电站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

1、准东新特硅基绿色低碳硅基产业园区示范项目1GW光伏及配套储能项目(以下简称准东1GW光储项目)

2、准东新特硅基绿色低碳硅基产业园区示范项目2GW风电及配套储能项目(以下简称准东2GW风储项目)

● 投资金额:准东1GW光储项目总投资349,536.25万元;准东2GW风储项目总投资665,561.52万元

● 相关风险提示:上述项目存在发电量不能全额上网、项目上网电价波动、项目建设成本超预算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抢抓市场机遇,加快风光资源的开发,公司分别以控股公司昌吉州盛裕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裕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准东1GW光储项目,以控股公司昌吉州盛鼎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鼎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准东2GW风储项目。准东1GW光储项目总投资349,536.25万元,准东2GW风储项目总投资665,561.52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及项目批复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9日,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准东1GW光储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准东2GW风储项目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项目批复情况

准东1GW光储项目、准东2GW风储项目已获得昌吉回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昌吉回族自治州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证》(昌州发改工〔2023〕83号)。

上述投资事项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未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也不属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一)盛裕公司

准东1GW光储项目以盛裕公司为主体建设,盛裕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昌吉州盛裕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盛裕公司是公司控股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特能源)全资子公司新特硅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准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7月10日

注册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团结南路4574号住建局办公大楼五楼512办公室

主营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等。

该公司主要是为了建设运营新能源电站而设立,尚未实现营业收入。

(二)盛鼎公司

准东2GW风储项目以盛鼎公司为主体建设,盛鼎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昌吉州盛鼎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盛鼎公司是公司控股公司新特能源全资子公司准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7月10日

注册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团结南路4574号住建局办公大楼五楼503办公室

主营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等。

该公司主要是为了建设运营新能源电站而设立,尚未实现营业收入。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资源情况及建设内容

准东1GW光储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境内,多年平均太阳总辐射量为1,525.4kWh/m2,项目年有效利用小时数为1,624.13h,考虑一定限电因素,项目年均发电量为202,587.70万kW·h。

准东2GW风储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境内,风电场风功率等级为3级,项目年有效利用小时数为2,432.71 h,考虑一定限电因素,项目年均发电量为472,936.05 万kW·h。

上述项目均具有一定的开发价值,项目所在地交通便利,具备建设新能源电站的条件。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准东1GW光储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GW光伏电站(容配比1.3:1),配套建设一座220kV汇集站、100MW/200MWh电化学储能设施、场内检修道路等,工程工期为12个月;准东2GW风储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2GW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建设2座220kV升压汇集站、200MW/400MWh电化学储能系统、场内输变电线路及检修道路等,工程工期为20个月。上述两个项目均分期建设,分批并网。

(二)项目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

上述新能源电站项目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准东1GW光储项目资本金104,860.88万元,其中,由准特公司出资52,430.44万元(准特公司资金由股东新特能源向其增资或由其自筹解决),占资本金的50%;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出资31,458.26万元(新能源公司资金由其自筹解决),占资本金的30%;剩余20%的资本金(即20,972.18 万元)将通过引入电力需求较大的战略投资者出资解决。其余项目所需资金由盛裕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解决。各股东增资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增资后盛裕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300万元增加至104,860.88万元。

准东2GW风储项目资本金193,962.00万元,其中,由准特公司出资96,981.00万元(准特公司资金由股东新特能源向其增资或由其自筹解决),占资本金的50%;公司控股公司新能源公司出资58,188.60万元(新能源公司资金由其自筹解决),占资本金的30%;剩余20%的资本金(即38,792.40万元)将通过引入电力需求较大的战略投资者出资解决。其余项目所需资金由盛鼎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解决。各股东增资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增资后盛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300万元增加至193,962.00万元。

为加快项目建设,在战略投资者确定前,准特公司、新能源公司可根据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分期出资,最终与战略投资者达成上述出资结构与比例。

(三)项目效益情况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准东1GW光储项目按照经营期25年,资本金30%,银行贷款70%,贷款偿还期15年,工程建设工期12个月,平均上网电价分别按照0.162元/kW·h(含税)及0.20元/kW·h(含税)测算;准东2GW风储项目按照经营期20年,平均上网电价0.2339元/kW·h(含税),资本金30%,银行贷款70%,贷款偿还期15年,工程建设工期20个月测算,项目效益情况如下:

注:(1)参考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公示的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市场交易均价确定;

(2)考虑随着国家“双碳目标”战略推进,市场对绿色电力需求的提升,以及新疆特高压外送通道的建成投运,长期预计交易电价将进一步提高,按0.20元/kW·h进行测算。

新特能源在新疆已建成年产20万吨高纯多晶硅产能,在满产的情况下,年用电需求量超过100亿kW·h,新特能源投资建设准东1GW光储项目、准东2GW风储项目后,可通过市场化交易的方式将项目所生产的部分绿色电力用于其自身高纯多晶硅生产,利用“绿色电力”制造“绿色产品”,进一步提升新特能源高纯多晶硅产品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和认可度。

准东1GW光储项目、准东2GW风储项目建设完成并网后,新特能源将通过自主运营上述项目获得长期收益。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项目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项目建设有利于保护环境、优化生态,实现资源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上述项目建成后,可通过市场化交易的方式将项目所生产的部分绿色电力用于公司高纯多晶硅生产,利用“绿色电力”制造“绿色产品”,进一步提升新特能源高纯多晶硅产品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和认可度。

五、对外投资风险分析

1、发电量不能全额上网的风险

项目存在所发电量无法全部消纳,导致发电量不能全额上网,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应对措施:上述项目建成后,公司将通过市场化交易的方式使用项目电力用于高纯多晶硅生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上述项目的消纳,后期还将引入电力需求较大的战略投资者进一步提升消纳能力;同时根据2024年5月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要求加快推动新能源配套电网项目建设,积极推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和网源协调发展,确保新能源大规模发展的同时保持合理利用水平,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根据新特能源高纯多晶硅项目对新能源电力的消纳需求,所在地的经济发展及电力市场化交易情况等,上述项目发电量具有一定的消纳能力,且上述项目进行效益测算时已考虑了一定限电因素。

2、项目上网电价波动,影响项目收益的风险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完善我区新能源价格机制的方案〉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22〕185号),上述项目发电量全部纳入电力市场交易,上述项目上网电价可能受新能源电力市场化交易政策、当地峰谷平分时电价政策影响,存在波动的风险,从而影响项目收益。

应对措施:为了应对市场化交易的政策,公司将建立专业化的交易团队,积极研究电力市场化交易相关政策,通过开展中长期电力交易、现货交易、绿电交易或碳资产交易等方式提高上网电价,努力提升项目收益。

3、项目建设成本超预算的风险

组件、风机等设备价格波动较大,可能存在因工程物资及建设费用上涨,项目建设成本超预算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强项目管理,精心组织项目招标,合理控制项目各项费用,科学控制项目建设成本不超预算。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 报备文件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