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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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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538 公司简称:和辉光电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公告编号:2024-031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9月2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金山工业区九工路1333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27日

至2024年9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亲自或其委任代表)请于2024年9月25日或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现场出席会议的登记方式)、股东联系人及联系人电话号码发送至邮箱ir@everdisplay.com进行预约登记,信函预约以收到邮戳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请勿通过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预约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二)现场出席会议的登记方式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法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详见附件1)和法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4、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三)注意事项

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现场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金山工业区九工路1333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1506

电话:021-60892866

传真:021-60892866

邮箱:ir@everdisplay.com

联系人:李凤玲、陈佳冬

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公告编号:2024-030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李柏龄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柏龄先生因个人身体健康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李柏龄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柏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李柏龄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中无会计专业人士,且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柏龄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李柏龄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应职责。

李柏龄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李柏龄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架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俞纪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俞纪明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俞纪明先生的薪酬按独立董事的现有薪酬标准执行,自股东大会批准起薪。

俞纪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俞纪明先生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俞纪明先生简历

俞纪明,男,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冶金管理干部学院本科,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自1981年起曾先后担任上海浦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成本管理员、成本科科长、副处长,外经贸处处长,国际贸易公司总经理,副总会计师;上海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计划财务部经理,副总会计师;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市成本研究会副秘书长;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昆山兴协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市慈善基金会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研究会理事。现同时兼任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俞纪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公告编号:2024-029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4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2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股数为3,083,660,725股(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价格为2.65元/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002,135,743.48元。上述款项已分别于2021年5月24日及2021年6月28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25日和2021年6月29日分别出具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4446号)和《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067号)。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199,355,198.29元,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情况具体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分行于2021年5月18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6月29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含超额配售)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的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9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和使用,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截至2024年4月1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9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和使用,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万元。

4、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截至2024年4月1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为50,000.00万元,为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宁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报告期内到期产品产生的收益为210.47万元,平均年化收益率为1.47%。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元。

5、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进行了变更,变更情况如下:

2023年10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第六代AMOLED生产线产能扩充项目”的建设完成时间调整为2024年3月,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4年12月。具体原因为:①2022年度受签证、航班管控影响,国外设备调试人员入境时间延迟;②2022年以来,受全球经济下行,消费市场疲软等因素的影响,显示面板行业需求低迷,复苏缓慢。经综合分析和审慎评估,公司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及市场需求变化情况,适当放缓部分产能对应的设备的发货进度及安装调试进度,同时根据行业技术趋势,对部分设备进行了性能提升。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公告编号:2024-028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9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应晓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7人,实际出席监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9)。

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公告编号:2024-027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9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傅文彪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经营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经营团队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实际经营工作情况,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经营工作报告》并予以汇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9)。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推动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大力提高公司质量,助力信心提振、资本市场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公司对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实施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了专项评估,并编制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俞纪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董事会同意选举俞纪明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俞纪明先生的薪酬按独立董事的现有薪酬标准执行,自股东大会批准起薪。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6、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ESG治理架构,发挥董事会在ESG管理工作上的领导决策作用,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在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ESG相关管理职责,调整后的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组成人员保持不变。公司同步对《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ESG治理架构,发挥董事会在ESG管理工作上的领导决策作用,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待本次修订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9月27日14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题包括:本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1)。

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