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288 公司简称:鸿泉物联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半年度报告全文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半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的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2024-031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9月1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启智街35号鸿泉大厦17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8日
至2024年9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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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公司章程》(2024年8月修订)及相关制度全文。
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3、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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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4年9月13日17时或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ir@hopechart.com或者通过信函方式进行预约登记,信函预约以收到邮戳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请勿通过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预约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三)注意事项
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启智街35号鸿泉大厦
邮编:310052
联系电话:0571-89775590
传真:0571-89775594
邮箱:ir@hopechart.com
联系人:章旭健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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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 2024-030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泉物联或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审议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A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归属登记工作,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发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股本自100,343,920元增加至100,643,920元。同时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规范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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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公司章程》修改事项,并同意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上述修订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制度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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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 2024-029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20号)《关于同意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4.99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2,47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180.9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294.09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10月31日出具天健验〔2019〕36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11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2,012.34万元,其中:2024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合计2,283.29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款专户余额为1,804.28万元,结构性存款余额为5,1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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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包括已置换先期投入的金额:3,986.42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制度已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持续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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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注2、注4、注5:2022年7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7月19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已建设完成的原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年产15万套辅助驾驶系统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结项,公司已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募集资金账户内的节余资金转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转出后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详见公告:2022-018)。
注3:鸿泉电子为鸿泉物联全资子公司浙江鸿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2020年4月28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详见公告:2020-030)开通本募集资金专户,具体由鸿泉电子实施募投项目一一“年产15万套辅助驾驶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注6:鸿泉电子为鸿泉物联全资子公司浙江鸿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2019年11月25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19-006)开通本募集资金专户,具体由鸿泉电子实施募投项目一一“年产20万台行驶记录仪生产线项目”。
注7、注8:经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0年12月17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一“年产20万台行驶记录仪生产线项目”已建设完成,公司已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募集资金账户内的节余资金转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转出后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详见公告:2020-052)。
注9:2021年8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1年9月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有募投项目“年产15万套辅助驾驶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由16,064.74万元调减为4,993.74万元,其余募集资金投向两个新项目“基于5G-V2X技术的车路云智能化解决方案研发项目”与“多场景低速无人驾驶车辆研发项目”(详见公告:2021-030、2021-034)。2021年10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告:2021-037)。
注10:2022年7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7月19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进行变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募投项目“基于多模态交互及增强现实融合的智能座舱系统研发项目”(详见公告:2022-018)。2022年8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告:2022-028)。
上述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等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前述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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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2,012.3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3,986.42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的情况。
(三)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19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19年11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2)。
2020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8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0年10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2021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1年10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2年10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上述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均已如期归还。
截至2024年6月30日,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5,100.00万元,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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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投项目结项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12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0年12月17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20万台行驶记录仪生产线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将“年产20万台行驶记录仪生产线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119.29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2022年7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7月19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已建设完成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年产15万套辅助驾驶系统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结项,将节余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3,322.17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1年8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1年9月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有募投项目“年产15万套辅助驾驶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由16,064.74万元调减为4,993.74万元,其余募集资金投向两个新项目“基于5G-V2X技术的车路云智能化解决方案研发项目”与“多场景低速无人驾驶车辆研发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1年8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2022年7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7月19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将公司原有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变更为“基于多模态交互及增强现实融合的智能座舱系统研发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募投项目“基于多模态交互及增强现实融合的智能座舱系统研发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2年7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告:2022-018)。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情形。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4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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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募投项目涉及生产专用设备截至2020年9月30日均已陆续转固,该项目已完成建设
[注2]募投项目涉及生产专用设备截至2022年8月31日均已陆续转固,该项目已完成建设
[注3]募投项目涉及房屋及建筑物截至2022年3月31日均已陆续转固,该项目已完成建设
[注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于2022年6月变更用途,用于新的研发项目,即“基于多模态交互及增强现实融合的智能座舱系统研发项目”,详见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注5]“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系支付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税费2,470.20万元及相关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结构性存款收益人民币219.22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2024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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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2024-032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6日(星期五)上午9:00-10: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30日(星期五)至9月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hopechart.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9月6日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6日(星期五)上午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何军强先生,独立董事冯远静先生,财务总监刘江镇先生、董事会秘书章旭健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欢迎投资者于2024年9月6日(星期五)上午9:00-10:00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30日(星期五)至9月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
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提问或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hopechart.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会议联系人:章旭健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71-89775590
电子邮箱:ir@hopechar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 2024-028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鑫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