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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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长沙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拟无偿划转暨实际控制人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2024-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24-036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长沙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拟无偿划转暨实际控制人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长沙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集团”)的控股股东将由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沙市国资委”)变更为长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投控股”),实际控制人由长沙市国资委变更为长沙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长沙市政府”),预计上述变动亦将导致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化。长沙市国资委作为长沙市政府特设机构,根据授权代表长沙市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本次实际控制人变化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尚需签署《国有股权无偿转划转协议》,尚未完成全部法定程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收到实际控制人长沙市国资委发来的通知,根据长沙市政府关于交投集团重组整合的相关文件精神,长沙市国资委拟将所持交投集团的全部股权无偿划转至长投控股。本次无偿划转为长沙市政府最新决策部署,与此前长沙市国资委将长沙市国资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国控集团”)持有的长沙环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路集团”)全部股权无偿划转(以下简称“前次无偿划转”)至交投集团的事项相互独立。根据国资委要求,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本次无偿划转将在环路集团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办理相关工商手续。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环路集团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尚未完成工商登记,具体进展情况参见2024年8月24日公司披露的《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本次交投集团股权无偿划转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收购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二、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前后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无偿划转前,长投控股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前次无偿划转及本次无偿划转事项均完成后,长投控股将通过交投集团、环路集团间接持有公司161,306,457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31%。

本次变动前后,公司与股权控制关系图如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前次无偿划转及本次无偿划转事项均完成后,环路集团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交投集团为环路集团的控股股东,长投控股为交投集团的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由长沙市国资委变更为长沙市政府。长沙市国资委作为长沙市政府特设机构,根据授权代表长沙市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本次实际控制人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上述无偿划转事项不涉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构成重大影响。

三、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双方基本情况

1、划出方基本情况

长沙市国资委是长沙市政府设立的直属特设机构,根据授权代表市政府统一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全市企业国有资产实施全面监管。

2、划入方基本情况

四、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所涉及后续事项及风险提示

1、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发生变更,前次无偿划转及本次无偿划转均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长沙市国资委变更为长沙市政府。长沙市国资委作为长沙市政府特设机构,根据授权代表长沙市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本次实际控制人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尚需签署《国有股权无偿转划转协议》,尚未完成全部法定程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收购报告书摘要》《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并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对上述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通知》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