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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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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156 公司简称:东航物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未出席董事情况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89元(含税);按公司2024年6月30日总股本1,587,555,556股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17,559,111.28元(含税),占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8.35%。如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注: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天津睿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限售期于2024年6月8日到期,前述股东尚未申请上市流通。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156 股票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4-031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珠海普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普东”)持有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95,13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99%。珠海普东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47,5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49.93%。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获悉珠海普东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56 证券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4-030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一路458号上海虹桥机场华港雅阁酒店副楼三楼金合欢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20日

至2024年9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邮件、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9月13日(9:00-16: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空港六路1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如参会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拟发言或提问的,请填写附件2股东参会回执,并写明拟发言或提问的内容,与其他登记手续一并发送。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空港六路1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21-22365112

3.联系传真:021-22365736

4.电子邮箱:EAL-IR@ceair.com

(二)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参会回执

东航物流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证券代码:601156 股票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4-028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的监事孟令晨先生主持。

公司按照规定时间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姜疆先生委托监事孟令晨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监事会审议了有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会议听取了《公司2024年总经理半年度工作报告》。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56 股票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4-027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利益,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于2024年8月28日经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3次例会审议通过。具体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以做强做优做大“航空货运”主责主业为战略发展目标,全面提升“港到港”能力建设,通过“自我发展+借力发展”延伸拓展端到端解决方案业务,以“安全可靠、运行高效、服务优质、成本领先、管控有力”为高质量发展目标,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航空货运物流企业。

2023年,公司面对新形势、新变化,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有效统筹发展与安全,积极克服各种不利因素,聚焦主责主业,擦亮中货航品牌,抢抓市场发展机遇,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推进公司业务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2023年度,公司实现货邮运输总周转量68.24亿吨公里,同比增长18.80%;全货机日利用率达12.56小时,同比增长12.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88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23%。

2024年上半年,外部环境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明显上升,国内结构调整持续深化。在此背景下,我国持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对外贸易规模稳定增长,结构不断优化,外部需求有所改善,为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作出积极贡献。得益于跨境电商高速增长以及全球工业生产温和上升影响,我国国际航空物流市场保持稳定增长,中国民航局数据显示,2024年上半年国际航线货邮运输量和货邮周转量同比分别增长34.3%和32.5%。公司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充分发挥区位优势,积极抢抓市场机遇,聚焦航空货运主业,守住安全底线,持续改善经营效率,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着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2024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实现正增长。未来公司将继续立足“航空货运”主责主业,有序扩大机队规模,完善全球航线网络布局,加强与机队规划配套的飞行队伍建设,提升核心功能,打造核心竞争力;持续扩大华东市场核心市场领先优势,加快推进华南市场布局,稳步开拓海外自主可控基础设施,通过专业化运营大力发展航空冷链业务。

二、重视股东回报,提高投资者获得感

公司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投融资需求等因素基础上,建立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在兼顾中长期发展需求的基础上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自2021年6月上市以来,公司共计已派发现金红利16.51亿元,向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提高投资者获得感。

2024年中期,公司拟定了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9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1,755.91万元(含税),占2024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8.35%。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3次例会审议通过,后续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权益分派实施。

2024年,公司将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坚定不移地做强做优做大“航空货运”主责主业,持续提升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以稳健的经营业绩和利润分配方案回报广大投资者。

三、推进数智化建设,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以科技赋能为重要战略落脚点,依托数字化和智能化改造推动降本增效,将工业互联网、物流机器人、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与公司业务场景结合;将业务、管理条线与科技创新和信息化、智能化升级结合,实现业务层信息化、作业层智能化、管理层协同化、决策层智慧化,驱动公司业务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新质生产力。

2023年,公司上线并推广完成新货站核心业务系统,打破地面操作环节的数据孤岛,支撑业务创新,实现高效运营;完成航空运行类系统“管、培、派、升”的一体化规划,重点建设上线安全管理系统二期、运行数据中心一期、新航班运行控制系统二期、QAR应用及飞行过程可视化、电子蓝皮本等系统,提升中货航运行控制和安全管控能力;启动AI智能交互服务平台和数据中台体系建设,在完善现有智能化设备应用的基础上,通过引入AI创新能力与大数据治理工具,赋能航空主业及企业内控管理。

2024年,公司将继续推动先进技术在公司业务场景中的使用,推进物流网络销售平台、跨境电商服务平台、生鲜港系统建设,强化公司数字化营销竞争力;提升货运服务保障能力,在现场操作场景中探索更多前沿技术,提高运营效率,在可行的业务模式下逐步实现无人化货站目标。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增进公司市场认同

公司重视投资者沟通,积极通过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及网站、“上证e互动”平台、公司官网、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渠道,采取股东大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投资者调研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回答问题并听取相关意见建议。

2023年,公司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资本市场关注度。常态化开展业绩说明会,共召开了5场业绩说明会,向投资者解读分析业绩和经营情况,并听取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丰富投资者交流形式,举办2023年度业绩交流会时邀请投资者参观浦东机场货站,加深投资者对行业及公司的认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多渠道开展投资者交流,2023年通过上证e互动共回复81个问题,接听投关热线75个;积极回应市场热点,2023年共参加了60场机构投资者交流,重点回应投资者关注的跨境电商热点问题,努力传递公司价值,有效提高资本市场关注度,积极引导公司价值合理回归。

2024年,公司将继续常态化开展业绩说明会。上半年,公司在年报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于5月1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年度业绩交流会,近二十家机构股东和券商参加了交流,于5月17日以线上方式召开了网络业绩说明会,向投资者介绍了2023年度公司的业绩、主要生产经营情况,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主要领导均参加了交流会,提升了交流效果。公司将持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在定期报告披露后及时组织召开业绩说明会,并通过多种途径与投资者加强交流,积极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增加投资者对航空物流行业和公司基本面的理解,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同。

五、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规定,不断健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和内控制度体系,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三会”议事规则,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内控合规管控。

2023年,公司持续夯实制度基础,切实发挥相关主体作用。不断完善“基本制度+专项制度”治理制度体系,健全以公司章程为核心,各治理主体治理规则为支撑的基本制度体系,科学界定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严格落实监管要求,持续完善公司运行机制,根据监管法规修订情况,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多项制度,进一步促进各治理主体有效发挥作用,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2024年,公司将继续全面准确贯彻“两个一以贯之”,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持续加强董事会建设,不断优化各治理主体协调运转机制,提升董事会运作效率;加强董事履职支撑服务工作,支持董事更好履职;优化子企业董事会建设,加强对子企业董事会运行的指导和监督;狠抓落实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和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风险提示: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56 股票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4-025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8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089,369,137.1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9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587,555,55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17,559,111.28元(含税),占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8.35%。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3次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56 股票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4-029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持股平台份额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相关约定,拟由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航物流”)实际控制人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航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东方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产投”)受让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项下的部分员工持有的天津驰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嘉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泽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部分合伙份额。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相关方的基本情况

(一)员工持股平台的基本情况

直接员工持股平台名称:天津睿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睿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5RJJ520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鄂尔多斯路599号东疆商务中心A3楼903(天津东疆商服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335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晖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6月6日

认缴出资额:41,002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营业期限:自2017年6月6日至2027年6月5日

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咨询

天津睿远合伙人构成及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本表中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涉及份额调整的员工情况

涉及份额调整的员工为间接员工持股平台天津泽远、天津嘉远、天津驰远的部分有限合伙人,合计33人。

(三)受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方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MA1FW5107H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广顺路33号8幢一层1288室

注册资本:4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宇川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22日

营业期限:2016年11月22日至2066年11月21日

经营范围:产业投资,资产管理,资产受托管理,投、融资业务研发与创新,委托与受托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服务。

股东: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东航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持股100%

二、份额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标的

本次拟调整标的为33人持有的间接员工持股平台天津驰远59.6%的合伙份额、天津嘉远35.1%的合伙份额、天津泽远14.1%的合伙份额,合计对应东航物流3.50%的股份。

(二)穿透至持股员工的调整情况

注:本表中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IPO承诺事项的承继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李九鹏、范尔宁、孙雪松、王建民、许进、万巍、梁云、王本康承诺事项中尚有未履行完毕的部分,具体如下:

1.本人在东航物流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东航物流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本人如在东航物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领导班子成员岗位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东航物流股份总数的25%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东航物流股份。

2.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东航物流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东航物流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东航物流所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剩余东航物流的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东航物流,则东航物流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如有)中与本人应上缴东航物流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或从当年及其后年度应付本人薪酬中扣留与本人应上缴东航物流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薪酬归东航物流所有。

3.如本人因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导致东航物流或公众投资人的利益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进行赔偿。

4.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前述承诺。

东航产投从上述人员处受让的份额承继相关承诺,并在相关减持额度上,与上述人员共同遵守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东航物流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四、份额调整对实控人持股情况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东航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为40.5%。本次份额调整完成后,东航产投将通过天津睿远间接持有公司3.50%的股份。因本次调整前后天津睿远均受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晖远控制,东航产投受让天津驰远、天津嘉远、天津泽远相关合伙份额并不会导致其因此控制天津睿远,不会导致中国东航集团所能够支配的东航物流股份表决权数量增加。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56 股票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4-026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7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8,755,556股,发行价格为15.7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3,575,118.1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7,717,418.1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05,857,700.00元。

该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1日全部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2966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于2019年3月13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9年第2次会议以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11月17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专项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货航”)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6月2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2022年度,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为用于引进2架飞机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中货航,公司、中货航、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就本项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度募投项目置换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5)。

2024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无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17次普通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全网货站升级改造”和“信息化升级及研发平台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6年6月,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8)。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5次普通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5次会议和2022年11月23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浦东综合航空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及备用发动机购置项目的预计节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用于引进2架飞机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中货航;并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以及1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临2022-032)以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临2022-037)。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其他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表1: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为募集资金预计总投资额。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本表中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附表2: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1156 股票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4-024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3次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3次例会根据《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郭丽君先生召集,于2024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公司按照规定时间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部分董事因公务原因未亲自出席,其中董事方照亚先生委托董事汪健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东方浩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包季鸣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李志强先生委托独立董事李颖琦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丽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核心员工持股实施方案和高级管理人员收入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王建民先生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2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会议听取了《公司2024年总经理半年度工作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上半年安全工作的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重大事项实施情况专项检查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及董事会授权决策事项执行情况的报告》等报告。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