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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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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217 公司简称:睿昂基因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及除董事长熊慧女士、董事熊钧先生、高级管理人员何俊彦先生、薛愉玮先生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长熊慧女士、董事熊钧先生、高级管理人员何俊彦先生、薛愉玮先生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理由是:熊慧女士、熊钧先生、薛愉玮先生因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无法正常履职;何俊彦先生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无法正常履职,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1.4未出席董事情况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4-047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董事长熊慧女士、董事熊钧先生外的其他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8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代行董事长高尚先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长熊慧女士、董事熊钧先生因被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无法出席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会审议,与会董事书面表决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其他重要事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相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本公司董事会及除董事长熊慧女士、董事熊钧先生外其他董事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0)。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居阔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证券事务相关工作,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倡议,制定了《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司认真贯彻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积极回购股份,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69,621股,占公司总股本55,855,896股的比例为1.2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7.67元/股,最低价为22.37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021,747.9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自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披露以来,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工作。2023年下半年以来,宏观经济环境和监管政策发生显著变化。结合公司自身发展实际需求和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经公司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充分沟通论证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拟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4-048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8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云航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其他重要事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过程中,相关人员严格保密,未发现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管理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如实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0)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

经监事会核查,结合公司自身发展实际需求和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经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充分沟通论证后,公司监事会同意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4-049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董事长熊慧女士、董事熊钧先生外的其他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相关信用及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24年半年度公司拟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6,875,003.94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上表数据未经审计。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2024年半年度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6,185,884.74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商誉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同时,对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部分,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2024年半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689,119.20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半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6,875,003.94元,减少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总额影响数6,875,003.94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其他说明

本次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涉及的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实际金额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财务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4-050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董事长熊慧女士、董事熊钧先生外的其他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2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9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603.8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124.1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479.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11日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5月1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414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4年6月30日,实际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8,145.0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099.1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注:以上表格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制定了《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已于2021年4月与原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3年2月,公司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原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已于2023年2月13日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保荐协议,自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国泰君安承接,海通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披露了《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2023年3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2023年8月,公司及子公司上海源奇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苏州云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2024年7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源奇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资金已经使用完毕,进行了结项。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完成“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0301200000007922、0301230000004922、0301260000007924)的销户。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进行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3年6月26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4年6月25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00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上海源奇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新增开设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研发中心项目”、“国内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改变募投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的情况下,调整募投项目“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研发中心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2024年4月,公司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进行了结项。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完成“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

2024年6月,公司募投项目“国内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进行了结项。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注1:“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报告期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因项目运营时间较短,本期不适用预期效益评价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4-051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董事长熊慧女士、董事熊钧先生外的其他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居阔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证券事务相关工作,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

居阔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相关素质与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历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居阔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1-33282601

传真:021-37199015

邮箱:zqswb@rightongene.com

办公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汇丰西路1817弄147号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居阔先生简历

居阔,男,199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基金从业资格证、证券投资顾问资格证、证券分析师资格证。2022年1月至今任职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证券事务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居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4-052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董事长熊慧女士、董事熊钧先生外的其他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12:00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haHIPPi80w进行会前提问,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已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召开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代理董事长兼代理总经理:高尚先先生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李彦先生

独立董事:袁学伟先生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09月10日(星期二)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haHIPPi80w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09月10日(星期二)12:00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彦

电话:021-33282601

传真:021-37199015

邮箱:zqswb@rightongen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4-053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董事长熊慧女士、董事熊钧先生外的其他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9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汇丰西路1817弄147号睿昂基因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9日

至2024年9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睿昂基因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9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汇丰西路1817弄14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需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彦

电话:+86-21-33282601

传真:021-37199015

电子邮箱:zqswb@rightongene.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汇丰西路1817弄147号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三)参会股东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中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4-054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董事长熊慧女士、董事熊钧先生外的其他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含45,000.00万元),其中23,002.50万元用于分子诊断试剂产业化建设项目;14,272.40万元用于分子诊断试剂研发中心建设项目;7,725.1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3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二、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原因

自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披露以来,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工作。2023年下半年以来,宏观经济环境和监管政策发生显著变化。结合公司自身发展实际需求和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经公司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充分沟通论证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三、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经监事会核查,结合公司自身发展实际需求和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经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充分沟通论证后,公司监事会同意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系公司根据宏观环境及自身整体战略发展安排等因素作出的审慎决定,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