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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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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融享稳健配置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
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4-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8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

2.基金募集情况

注:①本次募集期间所发生与本基金有关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②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及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均包含利息结转份额;

③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

④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和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hsfund.com);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880,010-585733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在3个月持有期到期日之前,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3个月持有期到期日及3个月持有期到期日之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提出赎回申请。

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3个月持有期到期日按时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的,则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因此,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存在投资本基金后一年内无法赎回的风险。具体赎回业务办理时间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若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港股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的,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30日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24年

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2024年中期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的2024年中期报告全文于2024年8月30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hs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8880、010-58573300)咨询。具体基金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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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