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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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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24-3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的风险提示

公司独立董事吴玉光、朱克亮无法保证本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理由请参见其相关说明的公告,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53,555,76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袁其荣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24-28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8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其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2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独立董事吴玉光先生、朱克亮先生对此议案投弃权票。理由详见《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或者有异议的相关说明》的公告。

内容详见2024年8月3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内容详见2024年8月3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从8亿元调整至12亿元。本次调整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前日,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内容详见2024年8月3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9月20日(周五)在安徽省合肥市汇金大厦26楼1号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内容详见2024年8月3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24-29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1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俞海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投票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投票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高质量健康发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公司资金的收益和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从8亿元调整至12亿元,本次调整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符合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24- 31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或者有异议的相关说明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其中独立董事吴玉光、朱克亮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投弃权票并无法保证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独立董事吴玉光的弃权理由和无法保证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的理由如下:

截至目前,黄席利等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犯罪案件已被立案处理,但尚无侦查结果。本人未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材料,无法判断该案件对公司2024年6月30日资产负债表期初期末数的影响,因此不能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除该事项造成的影响外,本人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表示认可。

独立董事朱克亮的弃权理由和无法保证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的理由如下:

本人对公司及管理层在本报告期的经营成果表示认可,但鉴于黄席利等涉嫌职务侵占犯罪一案目前仍未侦破,本人根据现有信息无法判断该案件对公司本报告期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期初数的影响。因此,本人对《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投弃权票,且不能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吴玉光 朱克亮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24-32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2024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3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4亿元,母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0.50亿元;截至 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0.65亿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5.66亿元 (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0元人民币(含税),派发现金股利1.02亿元(含税),不送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期。本报告期,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预案是以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确定分配比例和相应的分配总额,若公司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二、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以及长远发展,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对公司利润分配的规定和要求,该中期分红预案合法、合规。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高质量健康发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6.5.7条规定,上市公司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应当根据公司盈利能力、融资能力及其成本、偿债能力及现金流等情况披露现金分红案的合理性,是否导致公司营运资金不足或者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实施现金分红的;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04073号)。基于以上情况,公司根据盈利能力、融资能力及其成本、偿债能力及现金流等情况补充说明2024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

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结合以上情况,公司现金分红预案的合理性如下:

1、根据盈利能力、融资能力及其成本、偿债能力及现金流等情况,公司运营稳健,资产负债状况良好。分红预案综合考虑了外部环境、公司发展与投资者的利益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 导致公司营运资金不足或者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2、公司分红系在剩余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具有一定规模的情况下,与股东分享经营成果的举措。2024年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3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4亿元,母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0.50亿元;截至 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0.65亿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5.66亿元 (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在剩余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具有一定规模的情况下,公司制定了积极的股东回报政策,积极落实向股东分红的事项。公司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也有利于股东充分享受公司经营成果,进而推动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3、保证公司现金分红情况符合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原则。公司按照《公司章程》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要求,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股东提供持续的分红回报。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现金分红水平符合公司相关政策,具有合理性。

4、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2.46%,占当期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6.54%,现金分红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100%,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截至目前公司货币资金充足, 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综上所述,本次分红预案不会导致公司营运资金不足或者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现金分红系与股东分享经营成果的举措,响应了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政策,分红行为符合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原则,具有合理性。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24-33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从8亿元调整至12亿元。本次调整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前日,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情况的开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使用闲置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二)品种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公司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三)购买额度

本次调整额度后,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在公司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四)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前日。

(五)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进行具体投资操作时,公司将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和安排,确保不会影响到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也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情况的开展。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规划,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期限的商业理财产品。

(2)公司计划财务中心及财务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次调整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24-34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交易时间,即上9:15一9:25,9:30一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

(七)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 年 9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 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八)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汇金大厦26楼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名称:

(二)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披露的《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上述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四)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4年9月18日和9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3:00。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汪溪园区公司证券投资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63-4181590;

2、传真号码:0563-4181525;

3、联系人:吴昌昊、张苏敏;

4、通讯地址: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汪溪园区;

5、邮政编码:242300;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38”,投票简称为“司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9:15一9:25,9:30一11:30 ,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4年9月20日召开的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股数: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