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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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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注:上述股东登记表打印、复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1,400.00万元(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29.12%)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5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3,450.00万股,募集资金人民币总额651,36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77,295,221.89元后,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4,064,778.11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16日全部到位,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30Z0122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为4,807.90万元。

三、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募集资金总额为4,807.90万元,其中1,007.90万元(不含利息,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20.96%)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过2023年6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6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于2023年10月30日转出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超募资金已使用1,007.9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剩余超募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用于现金管理。

四、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使用计划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4,807.90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4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12%。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五、相关说明和承诺

1、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

2、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和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承诺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将不进行证券投资和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核查,董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1,4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1,400.00万元(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29.12%)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9 日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公司现将此次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长青科技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自律处分1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5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郁向军,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科大讯飞(002230.SZ)、博迈科(603727.SH)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程超,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时代出版(600551.SH)、常青股份(603768.SH)、劲旅环境(001230.SZ)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荣益辰,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参与过长青科技(001324.SZ)、劲旅环境(001230.SZ)、时代出版(600551.SH)等多个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

项目质量复核人:杨秀容,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报告复核服务。近三年复核过富森美(002818.SZ)、芯瑞达(002983.SZ)、国缆检测(301289.SZ)等上市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郁向军、签字注册会计师程超、签字注册会计师荣益辰、项目质量复核人杨秀容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进行上市服务及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双方协商确定。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6日以电子邮件和短信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其中监事吴晨杰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徐海琴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1,400.00万元(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29.12%)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1号》”)等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了《关于〈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制定《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系员工自愿参与,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1号》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6、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公告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同意意见。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全体监事均是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拟参加对象,已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回避表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三、审议了《关于〈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规范运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实现公司、股东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

全体监事均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29 日

(上接4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