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8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的公告

2024-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24-031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科技集团”)拟以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航天科技集团已将其持有的537,408,512股本公司股票作为担保及信托财产,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相关担保及信托登记,用于保障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和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上述担保及信托登记手续已于2024年8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完成持有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收到航天科技集团通知,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可交换债券”)已于2024年8月29日完成发行。本期可交换债券的债券简称为“24航天EB”,债券代码为“137190”,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61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0.01%,本期可交换债券初始换股价格为16.92元/股。本期可交换债券换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交换债券到期日止,即2025年3月3日至2027年8月29日止。如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关于本期可交换债券后续事项,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24-030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8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5号中国卫星通信大厦A座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孙京主持,会议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文涛、监事姜巍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

3.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吕静伟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中国卫通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已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婷、杨茜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