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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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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206 公司简称:概伦电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风险因素”的相关内容,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06 证券简称:概伦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0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概伦电子”)就2024年半年度(“本报告期”“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03号)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380,445股,发行价格为28.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226,798,984.60元,扣除发行费用111,830,322.0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114,968,662.5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22日全部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900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90,777,170.45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账面余额为人民币403,373,770.70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注:经公司自查发现并核查确认,公司在2023年3月31日办理已实施完毕募投项目“补充营运资金”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时,误将该专户中应属于其他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前期产生的部分利息合计434.88万元当作“补充营运资金”项目产生的利息转出至公司一般账户。截至2023年年度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将应属于其他未实施完毕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前期产生的部分利息(含该部分利息的滚存利息)合计412.47万元归还至相应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有关详情请见公司2024年4月1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一上海概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概伦信息技术”)已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设专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一一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和相关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概伦信息技术也已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6月30日,除已完成全部募集资金投入的募投项目因募集资金专户办理完成销户手续,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的情形外,上述监管协议均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具体情况请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2023年12月1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的储存方式主要为银行活期存款,同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结构性存款,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七)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与投入情况,同时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内外部环境等因素,在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模及仿真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设计工艺协同优化和存储EDA流程解决方案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2024年4月1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元

注:2023年度“战略投资与并购整合项目”完成全部募集资金投入,账户结存利息296.20万元一并投入该项目;“战略投资与并购整合项目”与“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均于2023年度注销。

证券代码:688206 证券简称:概伦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9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晓光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批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能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情况;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2024年8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批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2024年8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0)。

特此公告。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06 证券简称:概伦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1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有关修订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本次修改,导致相关条款序号发生变动的,依次顺延;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修订及备案登记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也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

二、部分公司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也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