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1256 证券简称:炜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注: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情况未在“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和“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止本报告期末,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为37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6%。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法定代表人:周炳松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1256 证券简称:炜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5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48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653,5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6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86,313,740.00元,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37,273,530.50元(已减除前期已付保荐费2,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449,040,209.50元于2022年11月28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具体如下:
■
上述募集资金另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18,361,427.3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0,678,782.1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34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2024年半年度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前年度公司直接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总额为209,218,317.62元,2024年半年度直接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23,806,245.00元,累计投入233,024,562.62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件。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97,654,219.51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75,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27,982,851.59元,差异5,328,632.08元主要系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平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共设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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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会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重大违规情形、重大风险或内部审计部门没有按前款规定提交检查结果报告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806,245.0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如下:
1、研究院扩建项目:目前尚处于建设阶段,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也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目前尚处于建设阶段,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也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保证公司在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办理相关事宜。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见下表:
单位金额:元
■
注:单位可转让大额存单为三年期,期间可随时收回。公司持有该类产品的存续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2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年产180台全轮转印刷机及其他智能印刷设备建设项目已经结项,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支付1540.25万元尾款及质保金,后续预估待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为440.02万元,支付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预计为12,227.92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具体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继续存放在原募集资金专户,并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的管理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同时积极筹划、寻找合适的投资方向,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在保证投资项目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以及保证其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充足的前提下,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后使用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对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公司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未完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同时在《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许可范围内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再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和《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
注:本报告中如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证券代码:001256 证券简称:炜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星期四)上午9:00在浙江省平阳县万全轻工业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9日通过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由董事长周炳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董事会审议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44)以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
本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5)。
本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从公司经营情况出发,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关于对“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同时对“研究院扩建项目”的内部募集资金投资结构进行调整的议案。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以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核查意见》。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1256 证券简称:炜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3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星期四)在浙江省平阳县万全轻工业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9日通过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洪星主持,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审议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44)以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监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2024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研究院扩建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对“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同时对“研究院扩建项目”的内部募集资金投资结构进行调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1256 证券简称:炜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6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同时对“研究院扩建项目”的内部募集资金投资结构进行调整,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48号)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65.35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631.37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563.49578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3,067.878213万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2022年11月28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34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且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概况及原因
1、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概况
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将“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
2、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
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进度已达21.14%。由于近年来外部环境形势严峻多变,新的销售区域拓展步伐缓慢,营销及服务网络布局受到一定阻碍,导致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长。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开展,公司经审慎研究,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12月延期至2026年12月。
四、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等情况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上述拟延期的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1、项目必要性分析
(1)强化营销及服务网络布局,加速公司业务扩张
近年来,公司营业收入稳步增长,市场覆盖区域不断扩大,终端客户数量稳步增长,尤其是新建生产基地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的产能产量将快速提高,产品结构将进一步丰富,对公司销售网络、服务能力和市场响应速度提出更高要求。
目前公司的市场开发仍存在一定的区域偏向性,部分区域销售和服务能力相对薄弱,市场资源亟待进一步开发。同时,公司基本无固定营销服务网点,各区域办事处现有办公空间以及落地化的人员配套与公司发展规模不匹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对市场的深度挖掘。
因此,公司亟需通过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提高其配置资源,组建更加专业高效的营销管理团队,建立与公司业务扩张相匹配的营销和售后工程服务能力,进一步挖掘潜在目标市场,提升市场占有率。另外,本项目的顺利实施,也将为公司即将产业化及在研新产品开拓市场提供有利保障。
(2)提升本地化服务能力,提高客户服务水平
公司专注于设计开发标签印刷设备产品,为全球客户提供完善的标签印刷解决方案和相关技术支持,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拥有品类、规格型号丰富的产品,且已在全球18个国家及地区设置了销售代理点,产品远销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产品品类的不断丰富,对公司工程服务质量、服务响应速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不同层次客户需求差异较大,对产品性能要求和服务内容也不尽相同,定制化属性较强,公司需根据具体的需求,提供更具有针对性的产品和服务。
目前,公司售后服务网络尚未建立,对客户的服务由公司总部提供,一来时效性不够强、二来地域差异难免带来交流不畅。项目建成后,将在各下游客户相对集中的区域建立营销和服务办事处,负责当地的销售和技术服务,实现就近原则的销售服务模式,进一步深挖客户需求,尽可能地为同一客户提供尽可能多的技术服务,增强客户粘性与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的品牌竞争力。同时,营销服务团队将从客户方面及时了解到了市场的最新需求和发展动向,从而为公司技术优化、新产品开发、乃至于战略规划决策提供信息支持,确保为公司提供更为精准和全面的市场信息,有利于公司决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因此,公司亟需通过本项目进一步强化公司本地化营销服务能力,并拓展新的销售区域,更好地把握和满足不同区域客户的具体销售服务需求并快速响应,从而提升客户服务质量和效率。
(3)引进和培养营销服务人才,为公司发展储备人才基础
近年来,公司产品不断丰富、业务规模持续增长,但营销和售后工程服务人才团队规模增长缓慢,与公司业务发展规模和增长速度不相适应程度日益增大,营销及售后工程服务团队规模即将成为限制公司进一步快速发展的瓶颈。公司迫切需要扩充专业营销服务团队,适应不断扩大的市场需求,面对新的竞争与挑战。
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一方面,公司通过各种有效渠道吸收、引进人才,为公司营销服务团队不断注入具有丰富行业背景专业人才,从而扩大营销服务团队规模,提高公司营销服务团队实力;另一方面,公司将积极开展对在职营销服务人员和新引进人才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全面提升营销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素养,为公司发展储备人才基础。
2、项目可行性分析
(1)公司现有营销服务业务体系和人才团队为项目实施提供基础
自公司成立以来,公司通过对行业发展趋势的准确判断及对用户应用需求的洞察,不断开发新产品,增加客户群体,开辟新的销售区域,进而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市场拓展及运营经验,经过长期的市场开拓,在全球18个国家和地区设置了代理点,产品远销100多个国家及地区,建立了覆盖全国的销售和服务网络。同时,公司专门设立售后服务部,部门人员主要由公司的技术、销售骨干组成,为客户提供专业操作培训、零部件供给以及24小时在线的全方位售后服务。
目前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团队稳定、专业能力扎实的营销服务队伍,销售服务人员多数具有技术背景,在熟悉公司产品的性能同时,能够及时洞察客户的业务需求,并充分推介和开展相关的营销工作,及时响应和满足客户对公司产品的专业咨询和技术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公司现有营销服务业务体系和人才团队为项目实施提供基础。
(2)良好的品牌形象和丰富的客户资源为项目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公司以自主研发设计为主,合作开发为辅的产品开发模式,根据客户的需求设计满足其个性化要求的产品,自主创新的能力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产品质量和性能处于行业优势地位,先后荣获“浙江省著名商标”“浙江省名牌产品”“温州市知名商标”“温州市名牌产品”等荣誉,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美誉度。凭借优秀的创新能力、高质量产品以及周到的售后服务,公司产品远销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深得市场的认可与客户的好评,积累了一批优质客户。
公司多年来形成良好的品牌形象和丰富的客户资源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3)健全的管理制度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目前,公司已建立了层次明确的绩效指标和考核体系,加强项目实施的计划性和战略引导,改善公司的管理过程,促进管理科学化和规范化。公司管理团队对行业发展有着深刻地认识,已经为本项目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加强项目计划的执行、项目成本的控制、项目质量的管理以及项目进度等工作推进,为项目的成功实施奠定了基础。在营销方面,公司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营销管理规章和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为公司营销及服务网络项目建设提供了实施保障。同时,公司积极制定与人事管理、绩效管理、财务管理等相配套的营销管理制度及相应的运营管理标准,使各个网点在管理层次和运营环节均能做到有章可循,保证营销及服务网点的相对独立和营运的精简高效。
公司服务标准、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不断趋于完善,有效保障服务质量水平,为项目实施提供切实可行的实施标准和经验指导,有助于公司市场拓展和服务提升的构建与实现。
3、项目预计收益
经过重新论证,本次项目延期对该募投项目的预计收益未产生重大影响,项目预计收益相应延期,项目建成后公司将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为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4、重新论证结论
经重新论证,公司认为上述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加之项目的实施工作有序推进中,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经济、政策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合理安排。
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从长远来看,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六、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情况
1、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原因
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现募投项目“研究院扩建项目”的设备购置及安装费和软件购置费的募集资金已基本满足募投项目建设需求,原计划用于研发费用的募集资金尚不足以满足后续项目投入。为更高效地满足公司“研究院扩建项目”的建设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研究院扩建项目”的内部募集资金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2、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情况
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展的情况下,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对“研究院扩建项目”的内部募集资金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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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调整“研究院扩建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将有利于公司整体的业务布局,提高募投项目效益,将对公司未来发展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说明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从公司经营情况出发,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关于对“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同时对“研究院扩建项目”的内部募集资金投资结构进行调整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研究院扩建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关于对“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同时对“研究院扩建项目”的内部募集资金投资结构进行调整的议案。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