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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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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997 公司简称:开滦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未出席董事情况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4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新华东道70号开滦集团视频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9日

至2024年9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 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该议案相关内容于2024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 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二)登记时间:2024年9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未在上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亦可参加公司股东大会。

(三)登记地址:河北唐山新华东道70号东楼公司证券部。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人:张嘉颖、郭宣辉

联系电话:(0315)2812013、3026507

联系传真:(0315)3026507

电子邮箱:klzqb@sina.com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1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上午8:30在河北省唐山市新华东道70号开滦集团视频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当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1人,独立董事伏军因国外出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陈均平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余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公司关于对开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公司董事长彭余生系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作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关于对开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1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按照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字〔2023〕4号)规定,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规定年限,公司应当更换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通过邀请招标方式拟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审计项目,聘期一年。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

该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4-043)。

(四)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044)。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2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上午10:00在河北省唐山市新华东道70号开滦集团视频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当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董立满主持,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关于2024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1-6月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认为,2024年1-6月,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法、违规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公司关于对开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关于对开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4-043)。

(四)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044)。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3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规定,利安达事务所为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规定年限,2024年度公司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利安达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利安达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11层1101室

首席合伙人:张增刚

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86人

2023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79人

2023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47人

2023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7,578.08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0,969.2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391.31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12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家)、房地产业(3家)。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7,052.11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3年中喜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5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中喜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喜事务所近三年(2021年-202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中喜事务所从业人员近三年(2021年-202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人):贾志博,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工作11年,2013年开始在中喜事务所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近三年签署了沧州明珠(002108)、杰瑞股份(002353)、三友化工(600409)等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娜,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工作8年,2016年开始在中喜事务所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近三年签署和晶科技(300279)和杰瑞股份(002353)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杜丽艳,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工作21年,2003年开始在中喜事务所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1年12月开始担任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复核了和晶科技(300279)、甘肃国芳(601086)、读者传媒(603999)等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贾志博、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娜及质量复核人员杜丽艳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中喜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贾志博、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娜、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杜丽艳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地区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合计8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4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审计收费与上期相比未发生变化。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利安达事务所已连续1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规定,利安达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规定年限,2024年度公司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利安达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利安达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中喜事务所为公司通过邀请招标方式中标的2024年度审计机构,中喜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充分、恰当。中喜事务所及签字项目合伙人贾志博、质量控制复核人杜丽艳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娜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8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4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审计收费与上期相比未发生变化。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喜事务所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审计项目,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5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和《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4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以上产品销售量和销售金额均为对外部市场的销售。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