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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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航远见领航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4-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8月3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中航远见领航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募集期间认购的基金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针对A、C类基金份额,比例的分母采用A、C类各自的基金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A、C类基金份额的合计数。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注:基金管理人股东持有份额总数包含利息结转的份额。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者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avic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186)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者购买基金时,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谨慎选择。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31日